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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高考志愿填报哪家好,乌鲁木齐高考志愿

tamoadmin 2024-08-01 人已围观

简介1.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章程2.户口不在乌鲁木齐,能否在乌鲁木齐上高中,2016年的最新政策是什么?3.乌市二批次高中排名及分数线4.疆内高等专科院校排名5.新疆工程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1、首先,乌鲁木齐军医学院属于高考提前报名批次,报考军事院校、武警院校、国防生及公安院校应当符合所需的身体条件要求。2、其次,高考完后就可以签报提前录取志愿,高考提前批志愿填报是在6月底开始,而具体的填

1.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户口不在乌鲁木齐,能否在乌鲁木齐上高中,2016年的最新政策是什么?

3.乌市二批次高中排名及分数线

4.疆内高等专科院校排名

5.新疆工程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乌鲁木齐高考志愿填报哪家好,乌鲁木齐高考志愿

1、首先,乌鲁木齐军医学院属于高考提前报名批次,报考军事院校、武警院校、国防生及公安院校应当符合所需的身体条件要求。

2、其次,高考完后就可以签报提前录取志愿,高考提前批志愿填报是在6月底开始,而具体的填报就是考生所在的省份的教育考试院为主。

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乌鲁木齐高考位次:一分一段位次;全疆排名:位居前列。

乌鲁木齐高考成绩位次查询方法

根据考生个人的账号密码和考生号查询,进入到高考成绩查询界面,仔细看旁边有个排名情况,数字反映的就是高考位次。

首先考生要了解自己的考试成绩和单科成绩。其次,关注省教育考试院。一般教育考试院都会推出当年的一分一段表。然后,根据自己的分数查找自己所处位次。所谓“一分一段”就是以“1分”为单位,统计考得该分数的考生人数和累计人数。文理科分开排名,每一个分数段上有多少人一目了然。这样,考生不仅知道各批次的分数线,同时还能了解自己在全省考生中的排位,更有利于考生对自己进行合理的定位。在“知分、知线、知位”的情况下填报志愿,“一分一段”表是很客观的参考数据。考生根据学校近年来在本省的录取情况,结合自己的成绩以及排位,从而正确填报学校。

户口不在乌鲁木齐,能否在乌鲁木齐上高中,2016年的最新政策是什么?

2022年 新疆 师范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新疆师范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新疆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762。

第三条?办学地点:学校共三个校区,分别为温泉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昆仑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和文光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16号)。

第四条?新疆师范大学普通 高考 招生层次为本科。招生类别为全日制教学形式,学制4年。

第五条?新疆师范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普通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规定的内容,达到 毕业 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新疆师范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的本科 毕业生 ,颁发新疆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 书 。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校党委领导下的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在校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承担学 校招 生工作的建议、决策和民主监督等职责;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审议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七条?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教务处负责按规定编制年度招生。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校纪委、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

第九条?招生方面,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分布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编制和执行情况,综合确定分省招生,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录取批次方面,学校2022年分省招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次录取。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文化课 考试 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 艺术 类、 体育 类等专业还需参考专业考试),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 就业 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类专业。

第十三条?英语专业和翻译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学校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在本科公共外语教学中,仅开设大学英语和大学日语课程。

第十四条?进档考生与特殊类型招生专业录取规则及其他录取要求

1.普通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 志愿 ”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分排序规则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投档排序规则一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未规定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时,文史类依次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的高考科目成绩排序, 理工 类依次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的高考科目成绩排序,优先录取排序在前者;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的,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科目分数排序。

2.特殊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1)填报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投档 分数线 (包括政策性降分);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相应艺术类专业或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的,考生还应按规定参加“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我校组织“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在填报我校相应艺术类专业志愿前还需参加“校考”并取得合格证。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份,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原则。

(2)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专业录取规则:文理兼招,志愿优先。对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的进档考生,按照“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书法学专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组织了“校考”,考生需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后方可 填报志愿 ,对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的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录取规则:文理兼招,志愿优先。组织“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考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录取;未组织“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考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统考”专业成绩录取。将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折合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音乐学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100×6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100×40%;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100×7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100×30%。

(4)表演专业录取规则:文理兼招,志愿优先。组织“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的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未组织“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的进档考生,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规则:文理兼招。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对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的进档考生,先按照招生数2倍的数量划定文化课最低 录取分数线 ,如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招生数的2倍,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则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最低投档分数线为准,再按照体育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原则。

(6)以上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如最终录取排序分数(综合分/校考成绩/统考成绩)相同,排序规则为: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排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3.运动训练专业执行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实行提前单独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及体育总局有关政策执行。

4.小学教育专业按照大类招生,文理兼招, 新生 入校后进行分班考试,按照小学教育(文科方向)、小学教育(理科方向)两个专业方向分班。

5.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按照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及要求执行,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招生录取。

6.单科成绩要求: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专业,普通类考生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单列类考生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7.中国少数 民族 语言 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按照“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相关政策执行。

8.宗教学专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招生为定向培养,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其他省份招生为统招。

9.地方优师专项,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

10.专业调剂或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第十五条?对于考生弄虚作行为,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行为。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时,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未请或者请逾期者,除特殊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本人及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艺术类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 学习 、生活等。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 二级 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十八条? 学费 标准方面,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现有规定标准收取学费。艺术类本科专业60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专业3500元/生·年;外语类本科专业3800元/生·年;体育类本科专业3300元/生·年(其中,运动训练专业4500元/生·年);文史类本科3100元/生·年。

小学教育专业按大类招生,第一学年学费标准为3500元/生·年;按专业方向分班后,自第二学年起,小学教育(文科方向)按照文史类本科专业、小学教育(理科方向)按照理工类本科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上级调整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

第十九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学费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学生免交学费。

第二十条?宗教学专业定向培养学费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学生免交学费。

第二十一条?地方优师专项学费和住宿费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学生免交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入学“绿色通道”,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在读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国家助学等,以顺利完成学业。

乌市二批次高中排名及分数线

户口不在乌鲁木齐,可以在乌鲁木齐上高中。

《乌鲁木齐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定》

2016年,乌鲁木齐市普通高中报考仍然实行考后知分网上填报志愿。不过,2016年志愿批次增加了第三批次的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批次。同时,非本市户口的初三应(历)届毕业生,在具有九年完整学籍并实质性就读的前提下,填报志愿和本市户口考生待遇一致。

一、根据《规定》,在2016年3月31日之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在乌市具有九年完整学籍并实质性就读的非本市户口的三应(历)届毕业生,均可以自愿填报三个批次十个志愿。

第一批次可填报原自治区重点中学、自治区级示范校和享受自治区重点高中招生政策的十九所学校,每名考生可以填报四个平行志愿,其先后顺序由考生及家长决定。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平行志愿。

第二批次可填报的学校为除第一批次以外的乌鲁木齐市其他国办普通高中学校。考生可以填报四个平行志愿。其先后顺序由考生及家长决定。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可填报的学校为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共两个平行志愿。考生和家长应根据家庭经济收入状况,认真考虑是否填报,一旦填报并根据志愿和成绩录取后,必须到民办学校就读。

非乌市常住户口,在乌市有连续三年完整初中学籍并实质性就读的初三应(历)届毕业生,可以填报三个批次八个志愿。其中,第一批次可填报原自治区重点中学、自治区级示范校和享受自治区重点高中招生政策的十九所学校,每名考生可以填报两个平行志愿,其中一个平行志愿可以填报任意一所一批次学校,另一个平行志愿只能在乌市高级中学、新疆实验中学、乌市二十中、乌市二十三中、乌市一零一中学五所一批次学校中选择一所。第二批次可填报的学校为除第一批次以外的乌鲁木齐市其他国办普通高中学校。考生可以填报四个平行志愿。其先后顺序由考生及家长决定。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平行志愿。第三批次可填报的学校为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共两个平行志愿。考生和家长应根据家庭经济收入状况,认真考虑是否填报,一旦填报并根据志愿和成绩录取后,必须到民办学校就读。

乌市教育局要求,学生填报志愿时,第一批次、第三批次填报的志愿可以为空。第二批次填报的志愿不能为空。普通高中志愿表应由考生本人填报,家长签字确认。达到全市国办普通高中录取标准,但国办普通高中志愿均落选的考生,将组织考生网上征集志愿。征集结束后,开始进行第三批次的录取。全市各民办普通高中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00分。历届考生参加中考后,原始总分减10分参与录取。

二、部分非本市户籍考生可享受保推政策

今年,部分非本市户籍考生也可享受保推生政策。

乌市教育局规定,保推生必须具备具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具有本市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常住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在乌市具有九年完整学籍并实质性就读的考生;本学区就近入学或区(县)教育局正常分配入学;有连续三年学籍并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四个条件。

经乌市教育局审核认定的“保推资格生”,可填报三个批次十个志愿外,还可首先填报一个“保推志愿”共十一个志愿,即保推生在其余十个志愿的基础上,多一个保推生志愿。

“保推生”志愿填报和录取与普通考生同步进行。符合保推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只在一批次“保推志愿”享受保推生政策。在正式录取前,通过保推生指标分配系统,在分配给初中学校的保推生名额范围内,根据考生填报的一批次“保推志愿”和录取成绩等条件,筛选出各初中学校保推生入围考生。保送生入围考生,录取成绩不低于一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优先被所填报的一批次学校报送;推荐生入围考生,录取成绩加30分与报相应高中学校普通考生同批次按序投档参与推荐志愿的学校录取。

参考资料:

人民网-新疆频道-要闻

参考文章标题:2016年乌鲁木齐中考招生将有四大变化

参考文章网址:://xj.people.cn/n2/2016/0520/c188514-28370942.html

疆内高等专科院校排名

乌市二批次高中排名及分数线介绍如下:

乌鲁木齐市第54中学分数线663.5分,乌鲁木齐市第2中学分数线653分,乌鲁木齐市第10中学分数线636.5分。

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录取条件:综合素质评定C等(含C等)以上,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为B等(含B等)以上;体育与健康和艺术素养达到合格;地理、生物统一测试等级合格;学校考察科目等级合格。

未完成招生的学校:普通类有乌鲁木齐县庙尔沟中学、乌鲁木齐市第三十六中学、乌鲁木齐市第四十中学、乌鲁木齐市第六十一中学、乌鲁木齐市第九十七中学。单列类有乌鲁木齐县庙尔沟中学、十一师第一中学、乌鲁木齐市第四十中学、乌鲁木齐市第六十一中学、乌鲁木齐市第六十九中学。

上述学校将进行国办普通高中志愿征集。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征集最低控制线,普通类为514分。单列类为438分。

上高中的意义如下:

高中阶段的意义在于自主学习发展的最佳时机。

自主学习的能力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高中学习中慢慢锻炼形成的。这就要求学生明确自己是学习的主人,学习是一种自愿的主动的追求,而不是一个被强扭的瓜。所以不断通过激发自主学习意识,锻炼自主学习能力是高中生必备的技能。

通过三年循序渐进的锻炼,学习目标与规划逐步由盲目走向明确。同时锤炼深层次地自我反省能力,坚定自我未来追求目标,并向目标不断迈进。

高中阶段的学习:

高中阶段,要经历大型的考试有10门学考、三门选考科目的两次考试与英语的首考,语文、数学、英语的6月高考,这是其他学段所不具备的。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伟大战略是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战略的继续和巩固为前提和基础的。

五中全会在提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这一战略新目标的同时,也提出了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实际上是明确了义务教育的普及与提高仍然是新时期我国基础教育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疆工程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疆内高等专科院校排名如下: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全国第10名,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全国第28名,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全国第60名,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全国第72名,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全国第82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科分数最高的专科批大学: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工程学院)、昌吉学院)、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职业大学、新疆政法学院、新疆科技学院、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理科分数最高的专科批大学:

石河子大学、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新疆工程学院、昌吉学院、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政法学院。

拓展知识:

2023年新疆高考录取工作7月10日开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10日正式开始,预计8月28日结束。录取分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本科一批次,高校专项批次,本科一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等8个批次进行。

录取期间共安排5次征集志愿。“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录取将于8月5日开始,预计8月13日结束。

特别提醒:今年普通高考录取工作继续取异地远程网上录取,不存在其他录取形式。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不偏听偏信,提高防范意识,妥善保管本人信息,避免上当受骗。录取期间,新疆教育考试院根据录取工作进程将及时更新录取数据,考生可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在“公众服务大厅”栏目中选择“录取查询”。

进入“新疆普通高考录取查询”系统,使用志愿填报时本人更改后的密码查看录取结果。如考生忘记密码,需与报名中学或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联系初始化密码,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在“公众服务大厅”栏目中选择“志愿填报”,进入“新疆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自行修改密码后方可查询本人录取结果。

新疆工程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新疆工程学院是一所国家公办、工科特色鲜明、服务地方能力强的多科性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学校总占地面积1931亩,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现有四个校区,主校区设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路,另有南昌路校区、天津路校区和北京路校区。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文件精神,做好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新疆工程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10994

第三条 本科成立时间:2012年3月29日。《教育部关于同意在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新疆工程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12]49号)

第四条 学校地址:

主校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科创路1350号

南昌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南昌路236号

天津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天津路176号

北京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335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新疆工程学院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在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招生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招生就业处、学校纪检监察室等相关部门和教师、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督。学校招生录取现场设立开放日,邀请教师、考生、家长以及校友等社会人士参加,自觉接受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与录取

第九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二批次、南疆单列对口援疆本科二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分省、分层次、分专业招生。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的学科专业设置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和艺术学等学科门类。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在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政策基础上,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进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数的120%以内。学校不设院校志愿级差。

第十四条 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实施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高考成绩、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录取已满额时,对不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依上述规则进行调配和退档的考生,学院不征求考生意见。

第十六条 我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报考考生当年艺术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格线要求,当年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最低投档线要求,录取时按综合成绩排序即当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的50%与美术类统考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当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一志愿报考考生,以此类推。同等条件下,品行优良、理工类理科数学成绩、文史类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单科成绩还相同时,理工类理科综合成绩、文史类文科综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条 “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专业因实际工作岗位特殊要求,适合男生就读,建议女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一条 “新疆工程学院招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至本科工业设计、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和专科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专业;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本科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和专科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专业。

第四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未请或者请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本科专业学费:理工类3500元/生?学年;文科类专业3100元/生?学年;艺术类:6000元/年?生。

专科专业学费:理工类专业3300元/生?学年。

住宿费:600元/年?生(8人间)、800元/年?生(6人间)。

本科中职定向师资录取的学生参照自治区免费师范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学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高校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红石榴奖学金、龙软奖学金等奖学基金;设有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高校助学金等助学金,学校还设有各类勤工助学岗位以满足贫困学生的需求。

第二十七条 学历证书

本科学制4年,专科学制3年,民语言类学生另预科一年。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疆工程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新疆工程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 新疆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科创路1350号

邮政编码:830023 咨询电话:0991-77269

传 真:0991-77268 网址: ://.xjie.edu.cn/

电子邮箱:zjb@xjie.edu.cn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新疆工程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时,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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