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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高考规定_2014年高考改革

tamoadmin 2024-08-01 人已围观

简介1.高考体检受限代码为24,25,34,35,36的受限专业是什么2.我儿子从小就在宁夏上学,户籍在异地,房子没在这买,高考能行吗?3.异地高考固定住所有规定年限没有?4.2014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醒:考生要遵守考场规则 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体育局: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教体艺〔2005〕3号)、教育部等5部委《关于调整部

1.高考体检受限代码为24,25,34,35,36的受限专业是什么

2.我儿子从小就在宁夏上学,户籍在异地,房子没在这买,高考能行吗?

3.异地高考固定住所有规定年限没有?

4.2014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醒:考生要遵守考场规则

2014高考规定_2014年高考改革

 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体育局: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教体艺〔2005〕3号)、教育部等5部委《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0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要求,结合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总体要求,现就2014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以及实施体育特长生加分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

 (一)招生学校及招收项目

 2014年本市共有17所高校涉及18个项目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考生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当年高考报名手续后取得高考报名号,其中在上海报名的考生须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3〕62号)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沪教委学〔2009〕77号)规定的在沪高考报名资格。考生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报名:

 1.高中阶段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正式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

 2.具有高中阶段毕业同等学力,参加所在运动队正常训练,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2011年以来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与高中阶段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市教委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招生简章和招生

 1.招生院校应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并在体育专项测试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应包括测试项目、测试时间、测试地点、招生、选拔程序等内容,招生院校应在招生简章中分别明确参加文化统考、文化单考考生的报考条件、测试内容及录取办法(格式见附件2)。本市高校的招生简章在公布前须报送市教委备案。

 2.本科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该校年度本科招生总数的1%以内。

 (四)体育专项测试

 1.按教育部要求,本市将组织体育专项统一测试(以下简称“市统测”)。

 2.各招生院校可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以下简称“校测”),招生院校应根据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学校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校测”的要求不得低于“市统测”的测试标准。

 3.凡拟招收作为上海生源的高水平运动员,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网球、射击(射箭)、击剑、手球、棒球、垒球、棋类等项目考生均须参加“市统测”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其余项目考生须通过由市教委、市体育局统一组织的体育成绩认定工作(认定原则详见附件6,认定程序详见附件7),并予以备案。凡特殊情况未参加“市统测”的上海生源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以上称号的考生,由市体育局统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报市教委审核备案。所有未备案者,市教育考试院均不予办理招生录取手续。

 4.除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网球、射击(射箭)等项目考生,其余项目考生的测试结果和成绩认定结果只作为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依据,不作为高考加分依据。

 5.招生院校须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将拟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数据库(包括本市生源和外省市生源)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6.市教育考试院在“阳光高考”平台上核对并补充测试合格的上海生源报名信息,将相关考生信息报送市教委,对“市统测”未合格的考生要予以注明。市教委与市教育考试院共同完成报名审核工作。

 7.教育部将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各省(区、市)确认的各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招生院校须依据“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结果,在本校网站公布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并书面通知考生本人。通过招生院校、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方可由招生院校在此名单范围内作为高水平运动员接受投档,择优录取,未经公示者,市教育考试院不予投档,招生院校也不予录取。

 (五)文化统一考试及录取

 1.参加6月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符合上述规定的本市考生,其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由市教育考试院向考生志愿报考学校提供电子档案,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招收项目按事先公布的简章进行录取。

 2.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由招生院校在事先公示的名单中择优确定正式招收名单,招生院校应向市教委申请并向市教委(体卫艺科处)提供相关名单,市教委会同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审核。此类考生名单须在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学校网站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审核及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各招生院校中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该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六)文化单独考试及录取

 1.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2.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命题、考试。

 3.招生院校须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的录取办法,从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且体育测试成绩合格并经公示的生源中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4.招生院校将本校通过文化课单独考试拟录取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平台”。名单公示一周后,市教育考试院将各院校上海生源文化课单独考试名单报市教委审核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在网上确认后下载数据并办理录取手续,并将通过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名册寄至招生院校。通过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不得超过招生院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二、本市高中毕业体育特长生的高考加分工作

 (一)体育加分基本条件及分值

 1.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在沪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有效高考报名号。

 2.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3.获得田径、游泳等2个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

 4.获得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网球、射击(射箭)等8个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

 5.参加所在运动队正常训练,在高中阶段参加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体育比赛(见附件3-5),并符合规定的项目名次成绩,由本人申报、经学籍所在学校、在训单位审核公示,区县教育和体育局及由市教委和市体育局指定的部门复核和资格认定。

 6.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网球、射击(射箭)等项目参加“市统测”合格且经集中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同时符合1、2项条件或1、3、6或1、4、5、6项条件的高中毕业体育特长生,可在其高考文化成绩原始分上加20分;同时符合1、5、6项条件的高中毕业体育特长生,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向上海高校投档。考生的运动项目名次、运动等级、其他荣誉称号等加分不可累计。

 (二)体育加分项目与名次成绩规定

 体育加分项目与名次成绩规定详见附件6。

 三、组织上海市体育专项统一测试工作

 (一)2014年“市统测”由市教委、市体育局委托上海体育学院组织。

 (二)符合本文规定的考生可按《2014年上海市高中毕业生体育运动成绩证明表》办理程序(见附件7)填报《上海市高中毕业生体育运动成绩证明表》(见附件8),经过基础材料审核认定后,由市教委、市体育局委托的职能部门书面通知参加“市统测”的考生。

 (三)为严格执行体育专项测试要求和程序,上海体育学院依据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考试与评分标准》具体组织专项测试。

 (四)“市统测”按照“项目分类、水平排位、位前优先、好中选优、结果告知”的原则进行。“市统测”按照项目分类组织,考生测试情况当场告知,并由考生本人签字。依据考生专项测试成绩排列水平位置,对专项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予以淘汰。“市统测”只举行一次,不安排补考。因病、因伤不能参加测试者,其“市统测”成绩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测试结果由上海体育学院在考试之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考生。

 (五)“市统测”成绩合格者的名单,由上海体育学院报市教委,经复核确认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和上海体育学院同时予以公示。

 (六)“市统测”成绩合格且经集中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市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进行加分。

 (七)在外省市就读具有本市户籍的高中毕业运动员,如回本市参加高考并需办理高考体育特长生加分者,须向户籍所在地的该项工作主管部门进行报名,出示已取得的上海高考报名号,同样按相关程序规定办理申报手续并参加“市统测”。未参加“市统测”或“市统测”不合格以及复核、公示及之后的核查中如有异议或被发现违规者,均不得按体育特长生给予高考加分。

 (八)“市统测”的水平排位结果及测试成绩,作为招生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重要依据,可直接使用,并在“市统测”成绩合格且经集中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中择优选取拟作为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录取与否由招生院校按照有关政策决定。

 四、2014年相关工作进程安排

 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0。

 五、实行阳光招生的相关措施

 (一)严格执行推荐责任制度。各区县教育、体育局和负责推荐的学校以及其他训练单位,要认真把好审核和推荐关,对考生和推荐教师(教练员)加强诚信教育,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坚决不予推荐。各推荐学校和训练单位必须保存考生在校期间的运动队名册、运动员注册、训练考勤、训练记录、竞赛活动和成绩记载等基础性档案资料备查。考生及家长须认真阅读本文件并填写《考生确认回执》(附件11)。考生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应由推荐教师(教练员)签字确认,并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经校内公示栏公示7天后加盖学校公章,方可报送上级部门审定。

 (二)落实考生参赛资格代表学校及区县体育部门职责。各区县体育局和有关学校应加强跨区县就读、注册、训练、参赛运动员的监管,严格把关。由考生参赛资格的代表学校和区县体育部门负责审核和推荐,并提供相关基础证明材料(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要另附相关的基础材料)。由负责组队参赛的责任教师(教练员)签字确认,报组队参赛学校(训练单位)的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同时,考生参赛资格代表学校和区县体育局,必须向考生就读的学校和区县体育部门提供该考生训练与比赛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考生就读学校和区县体育局另行出具就读学籍和跨区训练比赛证明,签字审核后方可报送上级部门审定。公示取考生参赛资格代表学校和就读学校共同公示的办法。

 (三)各有关单位、各高校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加分公示过程中,如接到对公示对象的反映,应将各项反映情况及相关考生材料一并如实上报,同时报送本单位(学校)监察部门。

 (四)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院校应认真按照招生简章公示的招收项目、标准、人数和程序等规定开展工作。拟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名单(包括拟按照达到二本控制线65%及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应由分管校长负责,学校招生部门牵头,会同学校体育、监察等部门的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后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同时加盖公章以书面方式报送市教育考试院,由市教育考试院汇总后报送市教委。

 (五)实行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和违规考生退出制度。各招生院校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对提供虚证明、弄虚作等违规行为者应给予相应处分并严格实施违规考生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或用制作证、冒名顶替等各类违反招生纪律规定的考生,招生院校应坚决不予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则应取消其学籍,并由市教育考试院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予以严肃查处。

 (六)各高校、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继续落实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以及实施体育特长生加分工作的有关监察事项,仍按照《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加强本市2012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以及实施体育特长生加分监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监〔2012〕1号)相关要求及有关规定执行。

 市教委联系人:体卫艺科处 柏丹;联系电话:23116750

 学生处 俞冶论;联系电话:23116820

  附件 :( 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

 1.上海市2014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普通高校及项目汇总表

 2.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表格)

 3-5.市教委、市体育局共同认可的市级正式体育竞赛列表

 6.体育加分项目与名次成绩规定

 7-8.《2014年上海市高中毕业生体育运动成绩证明表》及办理程序

 9.各区县申报材料集中办理审核时间安排表

 10.2014年相关工作进程安排

 11.考生确认回执

高考体检受限代码为24,25,34,35,36的受限专业是什么

包头日报讯 从明年高考开始,我区高考政策对“户籍”的要求将有所松动,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在我区参加高考。

本报讯 “本人户口不在内蒙古自治区者(报名开始时间前未迁入内蒙古自治区者);本人户口迁入内蒙古自治区者,截至2013年4月1日,本人户口迁入内蒙古自治区未满两年者;本人户口迁入内蒙古自治区者,截至2013年4月1日,本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实际接受高级中等教育(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未满两年者”不能报名参加2013年高考,这是《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中的规定。但从2014年高考开始,我区的高考政策对“户籍”的要求将有所松动。

日前,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和高考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意见》内容,我区将取渐进方式,从2014年高考开始,分两大类型,符合相关条件的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我区参加高考。

《意见》规定,截至2014年4月1日,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可在流入地参加2014年高考,但仅限报考高职高专院校(专业):一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二是家长在我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2年。截至2014年4月1日,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并可参与本专科院校录取:一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二是本人取得我区户籍满2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2年。2015年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在我区参加高考的相关政策按照2014年的政策执行。

从2016年开始,截至当年9月1日,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可在流入地参加当年高考,不限制报考批次:一是本人在我区具有初中学籍,并参加中考被区内高中录取;二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从2016年开始,截至当年9月1日,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当年普通高考:一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二是本人取得我区户籍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

记者 张群群

我儿子从小就在宁夏上学,户籍在异地,房子没在这买,高考能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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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25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3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35

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类、环境生态类、医学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36

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异地高考固定住所有规定年限没有?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的子女,可以在宁夏参加异地高考;

以下为宁夏2014年的异地高考规定,供参考:

宁夏规定:考生本人须在宁夏初中和高中学校连续就读满6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8月31日前推计算),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和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父或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连续6年以上(含6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参保费。

对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在宁夏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区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第二批、第三批录取的区外本科院校和第四批录取的区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此外,如随迁子女考生父或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满3年不满6年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参保费;考生本人在宁夏高中学校连续就读满3年,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和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及加盖学校公章和校长签名的完整的高中就读档案,可以在宁夏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仅允许报考第三批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和第四批录取的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2014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醒:考生要遵守考场规则

2014年全国高考近期陆续开始报名。记者从各地招生考试部门获悉:目前,已有21个省(区、市)正式公布了2014年高考加分的相关政策和信息。与往年相比,2014年高考加分项目整体缩减,加分分值也相应降低。

省 市

异地高考政策 实施时间

北京 相关要求:在京参加高职的学生父母有北京市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有合法稳定住所、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6年(不含补缴)的。仅限高职。 2014 年

上海 进城务工人员符合上海市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规定的基本要求并达到一定积分的,其子女可在上海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其子女在上海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完成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后,可在上海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2014年

广东 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可参加高考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2016年

天津 相关要求:须在津连续就学达一定年限,父母在天津有合法稳定职业并依法纳税;在天津有合法稳定住所;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 未定

重庆 第一个条件是考生具备在重庆高中阶段三年连续完整的学籍;第二个条件是普通高中学生的家长在重庆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合法稳定的住所就可以了。对于在重庆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报考对口的高职本专科招生考试完全放开了户籍的限制,只要具备三年完整学籍,无论其父母是否在重庆,都可以在重庆报考。 2013年

黑龙江 只要在黑龙江省累读三年,父母拥有合法职业和合法固定住所,就可以在当地报名高考。 2013年

吉林 进城务工人员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其随迁子女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 2013年

辽宁 在辽宁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在辽报名参加高考。 2013年

江西 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的,可在江西就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享受与本省户籍考生相同的招生录取政策。 2014年

河北 流入河北省的随迁子女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以上连续就学记录,同时提供家长《就业失业登记证》、居住证和高中段学籍证明,即可在河北省参加高考。 [ 2013年

河南 凡在河南省就业的非就业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初中应届毕业生参加中考,须具有流入地正式学籍;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须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 2013年

山东 一是必须有山东省完整三年高中阶段学习经历,二是须具有山东省高中阶段学籍,两者缺一不可。 2014年

山西 随迁子女在山西省境内父母经常居住地连续3年接受高中教育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提供家长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高中段学籍证明前提下,可在山西报名参加高考,并享有与山西省考生相同的招生录取待遇。 2014年

陕西 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学生还应有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016年

安徽 符合三年完整学籍及学习经历的异地随迁子女可以在安徽参加高考。 2013年

江苏 凡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江苏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随迁子女,均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和本科、专科层次录取。 2013年

湖南 外省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通过中考录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学习,或凭初中毕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进入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自高中一年级起(含高一的第二学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其父母居住证在湖南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在湖南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 2013年

湖北 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下称随迁子女),具有省内高中阶段教育学籍并在省内完成三年高中阶段教育学习,且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 2013年

福建 凡在福建高中有3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可在福建就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参加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并与福建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2014年

浙江 从高一年级开学时就在浙江省高中阶段连续学习,在省电子学籍系统进行高中电子学籍注册且按规定完成高中学业,中间不中断(因故经批准同意休学的除外)。 2013年

海南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满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级在海南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海南省就读6年,同时在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海南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满6年。 2014年

云南 考生本人户籍转入云南满三年,在云南高中连续就学时间满三年,具有相应学籍,其父(母)亲在云南具有三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社保缴费记录的情况,就可报考云南省属院校。 2013年

新疆 须有小学、初中、普通高中12年完整学籍,其父母在疆具有连续12年以上(含12年)合法稳定职业和居住证,并在新疆有一年以上社保交费记录及纳税证明。 2014年

广西 在广西完成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外来人员,只要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满足以上“双合法稳定”条件。 2014年

四川 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四川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四川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 2014年

宁夏 考生本人须在宁夏初中和高中学校连续就读满6年,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和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父或母在宁夏具有连续6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参保费。 2014年

甘肃 2013年,进城务工人员本人及子女均具有三年以上甘肃省户籍,且子女具有该省连续高中三年学籍的,可在甘肃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甘肃省连续高中三年户籍和三年学籍的,可在该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2015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甘肃省连续高中三年学籍的,可在该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2013年

内蒙古 本人具有内蒙古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家长在内蒙古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2年。仅限报考高职高专院校(专业)。 2014年

青海 从外省到青海省从事工商经营、个体私营者的子女在青海省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院校,必须具备户籍条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户口一并迁入青海省满五年。 2012年

贵州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取得贵州省初中毕业证书,高中阶段在贵州省连续就读三年,有贵州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考生高考报名前,其父亲(或母亲)在贵州省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持有贵州省居住证(或暂住证)和在贵州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含三年)。 2014年

西藏 暂未出台

高考将于本周末举行。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考生要遵守考场规则,按要求携带相关考试用具入场,千万别带手机等各种通信工具进考场。

根据考务规定,考生如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将被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而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将被认定为考试,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往年,有个别考生因无意识把手机带入考场,影响了考试成绩。因此,考生要特别注意,千万不要把手机等物品带入考场。如果已经带到考点,要在进入考场前将手机等物品交给老师保管。

高考生,要遵守考场规则。考生进入考场后,要按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和准考证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考生在考场内要保持安静,不能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册、答题卡、草稿纸等。

高考生,不能抢答,也不能拖答。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将被认定为考试违纪,这类考生将被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因此,考生要按规定时间答题,并按要求在答题卡上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笔,离开考场时不能把试题册、答题卡或草稿纸等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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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带入考场的考试用具:

1.黑色字迹的签字笔;

2.2B铅笔;

3.无封套橡皮;

4.标准化考试模板;

5.直尺、圆规、三角板等。

温馨提醒:

考试前一天,考生将准备好的和准考证,以及允许带入考场的考试用具,一起放入一个专用的透明袋子,避免遗漏物品影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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