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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考新规定,2020年高考政策
tamoadmin 2024-05-25 人已围观
简介1.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2.天津高考政策解读3.内蒙古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4.今年高考人数变多,普通高校今年招生会有哪些新政策?5.2023年高考政策最新规定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十
1.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天津高考政策解读
3.内蒙古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4.今年高考人数变多,普通高校今年招生会有哪些新政策?
5.2023年高考政策最新规定
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708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338号;邮政编码:51065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本校运动训练专业与广州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本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本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代码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本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广州体育学院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广州体育学院(本科高校)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1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专科层次体育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且至少有两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一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本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体育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体育类排位先后择优录取,当考生体育类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 本校体育运营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缺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谨慎报考。
第二十八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
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体育类专业学费为641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142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25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1000元/生·学年-12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学院建立健全了优秀学生评选体系,建立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黎伟权校友奖励基金”等资助体系,帮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
咨询电话:(020)85603035
传真:(020)85603039
电子邮箱:gztzzs@163.com
学校网址:招生网址:第三十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0)85603273、89817027
传真:(020)85603039
电子邮箱:gztzjcs@163.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继上海、浙江之后,山东省成为了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因此山东公布的新高考改革方案备受关注。统考“语数外”、文理不分科、“学考”成绩记入高考,山东出台的高考改革方案究竟说了些什么,中国教育在线整理8大重点带你看个明白。
1. 2020年整体实施新高考改革方案
根据方案,山东2017年启动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2020年整体实施,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
2. 高考将采取3+3模式 2020年只统考语数外
自2020年起,夏季高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个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考试分两次进行。
3. 取消文理分科
“3+3”模式中的第二个“3”是指3门选考科目,对于选考科目考生可以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科中任意选择3科进行等级考试。
这意味着,新高考后不再有目前文综和理综的固定科目组合,考生可以打破文理科的界限进行自由选择和组合,考试也由相同科目的竞争转换为了特长科目的竞争。
4. 高考总分750?由语数外+三门等级考试成绩构成
考生的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条件成熟时,可纳入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
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的卷面满分分值均为150分,总分450分;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每科卷面满分分值均为100分,转换为等级分按满分100分计入,等级考试科目总分300分。
5.?英语听力有2次考试机会
外语科目考试分听力和笔试两次进行,听力部分有2次考试机会,安排在高三上学期末进行,取最高分计入高考成绩;笔试部分有1次考试机会,在6月国家统一高考期间进行。
条件成熟时,增加口语测试并采用机考方式进行,外语科目考试适当增加听说部分成绩的比重。
6.?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应参加合格考试,参加夏季高考的学生需参加等级考试。合格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级考试成绩原始分为100分,按照等级转换规则转换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合格考试科目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考生从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考试。
学生对等级科目的选择有条件限制:一是不得将达不到学业水平合格考试要求的科目作为等级考科目;二是要考虑自己选择的等级考科目能否满足高校对专业选科的要求。
7.?2020年起实行“专业(类)+学校”招生录取新方式
与以前 “学校+专业”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相比,改革后,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模式,考生既可以报考同一个高校中的不同专业(类),也可以是不同高校的同一专业(类),还可以是不同高校不同专业(类),拥有了更多选择权,也增加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机会。
这种模式可以帮助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以专业为导向,先选定自己喜欢的专业,再选择高校。
8.?2020年建立“两依据,一参考” 招生录取机制
自2020年起,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两依据、一参考”招生录取机制。
统一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组成;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学生自选的3门学科“等级考”成绩组成;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内容。
天津高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校名全称:首都师范大学,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首都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和北京市省部共建高校、北京市属重点大学;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对合格本科毕业生颁发学校名称为“首都师范大学”的普通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点:校本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北一区、北二区、东一区、东二区、良乡校区
第五条 学校网址:www.cnu.edu.cn;本科招生网:bkzs.cnu.edu.cn;
咨询电话:010-68902995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学校近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0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一条 我校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分省计划根据各专业合格生源情况下达。对于合格生源不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舞蹈学(师范)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零”,录取时计划数视考生填报而定。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规则
1.我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2.高考改革省份(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录取时,进档考生以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相关科目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
4.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原则: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全部是非师范专业者,只在非师范专业范围内调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中有师范专业者,则在师范和非师范两类专业范围内调剂。
5.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6.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但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分。投档后,我校按照考生实考分数进行录取。
7.在京招生的“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按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区投放招生计划,只招收已报名参加北京市2020年高考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北京市集体户口的考生)的考生;同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8.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普通类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9.在江苏省,我校对进档的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方式录取,选测等级要求为AB。
10.与我校签订了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协议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以及我校有关规定录取。
11.2020年凡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涉及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应类别的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方可按我校艺术类录取规则录取。具体情况依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文件执行。
12.我校音乐学院各专业和初等教育学院的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只录取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美术学院各专业和初等教育学院的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的专业成绩采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文理分科编制计划数的招生专业,文理科考生按照分科招生计划数分别排序录取;文理不分科编制计划数的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中注明文理统一排队录取的招生省份,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13.美术学院各专业录取办法: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1)北京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220分,京外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满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
(2)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150分)
(3)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含在湖南实行的非平行组)以及实行一档多投的福建省,我校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出现同分情况时,我校将依次优先录取美术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5)录取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6)美术学(师范)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4.音乐学院各专业录取办法: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
(1)音乐学(师范)专业: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音乐表演专业: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录音艺术专业: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4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6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5)海南省考生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采用标准分。
15.初等教育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1)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需达到210分,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该专业在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投档录取,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按照相关投档原则对考生进行投档。学校招办进行审核录取。
(2)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及体检情况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外语类各专业及小学教育(英语师范)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地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主要专业课采用英语授课;国际经济与贸易、心理学、生物科学类等专业(类),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
2.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在京招生的“外培计划”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20分。
3.体检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体检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补充规定。
4.师范类体检要求: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应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如有不符,不能录取到师范类专业。
5.教师资格认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师范类专业学生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6.师范生签约:根据《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文件要求,师范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7.师范生就业与升学:要按照《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和签订的《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规定:师范生毕业时在全市基础教育系统双向选择就业,毕业后须从事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含教育行政及相关部门审核注册的中等及中等以下的学历教育机构)满五年以上。师范生违反教育协议的需要缴纳在校期间的专业奖学金和培养费用(含免缴的学费、取得的生活补助等),具体标准参照相关文件执行。录取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考生还应按照定向区教委以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入学前须与区教委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由定向区教委按照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程序安排就业,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京外师范生参照执行。
8.大类招生与培养:我校数学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文学院、管理学院和美术学院部分专业实施宽口径大类招生和培养。数学科学学院非师范专业设置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三个专业按数学类(含数理实验班)录取;生命科学学院非师范专业设置的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两个专业按生物科学类录取;文学院非师范专业设置的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三个专业按中国语言文学类录取;管理学院设置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两个专业按公共管理类录取;美术学院设置的美术学(艺术市场)、绘画(油画)、绘画(国画)三个专业方向按美术学类录取;美术学院设置的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三个专业按设计学类录取。被以上专业类录取的学生于第一学年末或者第二学年在本院大类招生所含专业内,(按一定比例)根据学生意愿和在校学习成绩等因素相结合的方式双向选择专业方向。
9.学习校区:除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历史学院世界史专业2020级新生之外,其它专业第一学年均在良乡校区就读;2-4年级根据学校安排在校本部、北一区、北二区、东一区、东二区和良乡校区学习。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我校学费标准为:文理科专业5000元/年;外语类专业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8000—10000元/年;师范类专业免收学费。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650-900元。以上费用标准以2020年北京市教委审核结果为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未尽事宜请参见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内蒙古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天津2020年高考新政策
天津市人民政府日前公布了《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从2017年高考开始,在现有英语听力两次考试的基础上,实行高考英语笔试两次考试,取笔试和听力各两次考试中较高的分数,计入高考总分;从2020年起,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方案明确,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将取消文理分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实行全科设置、全科开考,学生根据要求在每学年自主选择考试科目;等级性考试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作为等级性考试科目。从2020年开始,统一高考录取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方案提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将与统一高考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从2017年起,春季招生将成为市属高职院校在津招生的主渠道。同时,创造条件逐步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探索高校与学生双向选择的录取模式。
天津高考改革的主体内容有哪些
一是改革考试科目设置。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取消文理分科。从2020年起,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份。英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二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依据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从2020年起,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
英语考试如何改革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的高三学生第一次高考英语考试(含两次听力考试)在每年3月份举行,第二次高考英语考试(不含听力考试)在6月份统一高考时举行。从2020年起,高三学生第一次高考英语考试(含两次听力考试)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同期举行,第二次高考英语考试(不含听力考试)在6月份统一高考时举行。
天津高考改革体现在哪方面
高考综合改革在哪些方面扩大了学生的选择权?
一是升学途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自主招生、统一高考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等多种方式中选择比较适合自己的升学通道;同时,积极探索实行高校与学生双向选择的录取模式。二是考试科目。在统一高考招生中,学生可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自主选择等级性考试科目;在春季高考中,学生可以选择职业技能考试的类别及英语科目的考试项目。三是考试次数。在统一高考英语科目考试中,学生可以自主选择考试次数,且取最高1次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四是考试时间。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中,各科目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随结随考随清,每年度实行全科开考,学生可以根据学习情况和自身实际选择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
高校招生录取会不会取决于语数外统一考试科目成绩?
不会。根据《实施方案》,学生的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与现行高考“3+综合”的总成绩相同,语文、数学、外语分值未变(每科150分,共450分),学生自主选择的等级性考试在计入高校招生总成绩时的分值也未变(每科100分,共300分)。同时,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在A、B、C、D、E等的基础上又细化为21个等级,提升了等级性考试的区分度。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考试科目是对学生的普遍性要求,是对学生基本素质的考查;而等级性考试的3门科目是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的,能够反映学生的兴趣、志向和学业专长。
今年高考人数变多,普通高校今年招生会有哪些新政策?
为确保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意见》(教学〔2011〕9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内蒙古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26
(二)学校校址
北校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南校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
满洲里校区:满洲里市华埠大街1号
(三)办学层次
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包括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办学体系完备,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
(四)办学类型
内蒙古大学创建于1957年,是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建最早的综合大学。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共建大学,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2016年被国务院确定为中西部“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被国家确定为“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即部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排序。学校是“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
经过6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较为齐全的学科门类,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11个门类,具有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等教育层次,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五)学习形式
所有计划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计划。
(六)学习地点
满洲里校区所属各专业学生在满洲里市学习,其他学院学生在内蒙古大学南校区或北校区学习。
(七)颁发毕业证书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政治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取得应修学分,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内蒙古大学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
分省来源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以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查询。
网址:。
(二)录取批次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
2.国家专项、地方专项:本科提前批录取;
3.普通本科:本科一批录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政策执行);
4.高职高专:高职高专批录取。
(三)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俄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或俄语,日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
(四)外语口试要求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具有口试成绩,同时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包括笔试、口试)及格(笔试和口试均达到总分的60%)。
(五)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招生
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和《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19〕155号)等文件要求,制定《2020年内蒙古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20年内蒙古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做好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
三、录取规则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提档比例
在所有省区所有录取批次所有类别本科计划均按不超过1:1.05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计划所在省(市、自治区)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若第二志愿或者征集志愿之后仍有个别专业未完成录取,学校可以对剩余专业计划调剂使用。
(二)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录取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考生成绩排序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文科数学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择优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2020年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内蒙古艺术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校考成绩,报名及考试办法按内蒙古艺术学院要求执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蒙古语授课)不进行专业考试,考生只须参加普通高考,招收具有较高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蒙古语授课)修养,且已报名参加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蒙授其他艺术考生。满洲里校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高考分数达到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前提下: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60% 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 相加后的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排序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蒙古语授课)在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蒙授其他艺术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当考生成绩排序相同时,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3.满洲里校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排序相同时,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四)运动训练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在不低于文化成绩180分、体育专项成绩45分的基础上,按照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和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分排序相同时,依次按体育专项成绩、文化课单考成绩择优录取。
(五)高水平运动队(足球)录取规则
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按位置划定体育专项考试合格分数线及考生所享受的文化课优惠政策。
1. 参加我校体育专项考试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考生,成绩确实突出者给予文化课单独考试资格,免于参加普通高考。按照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与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相加后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此类考生公示的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
2.对于我校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情况,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此类考生的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30%。
3.对于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生源省份,按照该生源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录取时按我校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分位置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一)优惠加分
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二)分数排序
依据政策加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五、学费、住宿费和新生奖学金
(一)学费
1.本科:文史类4620元/年·人;财经类4840元/年·人;理工农类5060元/年·人;艺术类、体育类7200元/年·人;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9000元/年·人。高中阶段蒙古语授课考生在相应类别基础上学费减免20%。八省区协作计划招收的蒙古语授课学生的收费标准与汉语授课学生收费标准相同。
2.高职高专:5000元/年·人。
(二)住宿费
1000元/年·人—1100元/年·人。
新生入学收费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学生入学后如国家收费政策进行调整,学校收费标准亦做相应调整。
(三)新生入学奖学金
新生入学奖学金分为标兵新生奖学金、基地新生奖学金、高中阶段蒙古语授课新生奖学金(以下简称蒙授新生奖学金)三类。
1.对按照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四个类别录取到我校前6名的学生颁发标兵新生奖学金。
名额和等级:特等奖不限名额,奖金每人50000元;一等奖4人,奖金每人14000元;二等奖8人,奖金每人7000元;三等奖12人,奖金每人3500元。
获奖条件:按“新生高考实考分与新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的比值由高到低按四个类别排序,遴选1名、2名、3名学生分别颁发一等、二等、三等标兵新生奖学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理科前100名、普通文科前50名,内蒙古自治区蒙授文科前10名、蒙授理科前10名的新生颁发特等标兵新生奖学金。
2.基地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录取到我校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的学生。凡录取到基地班的学生,入学后每人发放500元奖学金。
3.蒙授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录取到我校的高中阶段蒙古语授课的学生。凡录取到我校的高中阶段蒙古语授课的学生,入学后每人发放350元奖学金。蒙古语言文学基地学生不颁发蒙授新生奖学金。
六、学校负责,接受监督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由分管校长任主任、教务处处长任副主任、学校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二)学校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三)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和防止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内蒙古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五)所有被录取学生,一经办理录取手续,实时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站公布和公示。
(六)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七)内蒙古大学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2023年高考政策最新规定
2020年全国高考结束了,今年的高考生压力确实是不小,进入考场墙前要接受体温监测,也需要戴口罩,在特殊的时期下参加高考,这难免也会影响到部分考生正常的发挥,另外根据今年的高考报考数据,报考人数剧增,高考人数变多,也就意味着今年的高考竞争会更加激烈,虽然我国不少大学有扩招的计划,但是考生数量变多,也就意味着有考生会被淘汰出局,而普通高校今年招生政策也有一定的变化,2020年也是推行?强基计划?的头一年,高考自主招生计划被取消了。
强基计划为了选拔和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而且综合素质优秀或者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我国推出了一项新的招生计划,也就是?强基计划?,在2020年,被选定的部分大学将要推行这一项计划,今年实行强基计划的高校包括清华北大,中国人民大学,北航,北理工,中国农业大学,北师大,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
强基计划不同于以往的自主招生模式,在其目标定位,招生办法以及培养模式和规范管理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区别,强基计划会更侧重于对基础学科人才的培养,在小匠老师看来,强基计划能够针对于固定的领域,培养国家需要的人才。
强基计划不仅对考生的高考成绩有一定的要求,而且也会对考生的高校综合考核结果以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作出评估,符合各种要求的考生,才能够最终进入这一项计划当中。
取消专业级差根据北京教委发布的最新消息,北京地区五所高校将取消专业级差,也就是取消高校在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时的分数差额,这五所高校分别是北京林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以及北京科技大学,这对于考生而言也是一个好消息,新的高考录取政策出台,给予了考生更多的机会,这也有利于高校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
对于?强基计划?有兴趣的考生一定要提前去了解相关的录取规则以及申请方法,如果自己能够达到相应的录取条件和资格,特别是但某一学科上具有很强实力的考生,小匠老师也建议考生报考强基计划,因为?强基计划?跟普通的自主招生计划并不同,这一项计划能够给学生们更多的发展机会,提供给学生们更多的发展平台,强基计划将以小班制教学,更可以培养出精英人才。
对此,大家是怎么认为的呢?欢迎留言讨论!
2023年高考政策最新规定如下:
新高考改革方案3+1+2。
“3”即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指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
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3门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按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在招生录取方面,从2025年开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采取“两依据、一参考”模式,即依据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3门选考科目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新政策的优点有:
1、优点是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基本模式。
健全考试与招生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可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 学习成果的人才成长“立交桥”。
2、招生录取制度与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相衔接,将重点改革两方面。
普通高校(本科)逐步 推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使高校招生录 取更加适应各类人才选拔培养规律,更加适合不同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
加快推行职业院校分类招考和注册入学,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一些报考高职院校的学生可不参加高考,学校依据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倾向性测试成绩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