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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照顾对象加分政策2023_高考照顾对象

tamoadmin 2024-07-20 人已围观

简介1.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照顾条件申请在哪2.2022年成人高考那些人可以加分?湖北成考免试入学的条件是什么3.教师子女在高考中能获得加分照顾吗?4.四川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5.2023年黑龙江高考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和审查有关事宜通知6.高考报名二次确认要做什么可以加分。农村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可以加10分,具体咨询当地招生办。独双女户子女上大学补助资金政策发放对象:农村独双

1.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照顾条件申请在哪

2.2022年成人高考那些人可以加分?湖北成考免试入学的条件是什么

3.教师子女在高考中能获得加分照顾吗?

4.四川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5.2023年黑龙江高考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和审查有关事宜通知

6.高考报名二次确认要做什么

高考照顾对象加分政策2023_高考照顾对象

可以加分。农村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可以加10分,具体咨询当地招生办。

独双女户子女上大学补助资金政策发放对象:农村独双女户女孩2008年以来考取高等院校已入学且未享受补助资金的。资助对象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且依法领取结婚证;

2、生育一个女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

省招办规定,今年高招有17类考生可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由于教育部未公布相关政策,我省此次未公布各类对象具体照顾分数。往年分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5分、加10分、加20分4种情况,今年照顾分数与去年不会有太大差别。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照顾条件申请在哪

比如:广东省考生录取照顾政策中规定:

(5)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立一等功以上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的子女、立一等功以上的军人(含退伍军人)的子女、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者及其子女,可增加20分投档;

立二等功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立二等功的军人(含退伍军人)的子女、获市、县(市、区)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者及其子女,可增加10分投档。

重庆市《关于在普通高校招生中对人民警察子女高考加分照顾资格认定的通知》中规定:

现就在普通高校招生中对我市人民警察子女加分照顾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通知所称的照顾对象是:重庆市公安系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荣誉称号的人

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重庆市人民警察子女高考照顾登记表

优 待 类 别

A类 公安系统烈士

B类 因公牺牲

C类 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荣誉称号名称

D类 残疾等级

2022年成人高考那些人可以加分?湖北成考免试入学的条件是什么

(一)照顾对象考生资格申报所需证明材料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委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体育局 河南省外侨办 河南省移民办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学〔2015〕38号)规定的项目,申报照顾对象须出具如下证明材料:?

1.加分类项目

(1)烈士子女:《革命烈士证明书》和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立功受奖证书》及退役军人证件。?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2011年12月前入伍的须提交退役士兵证件和户口所在地退伍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2011年12月后入伍的须提交退役士兵证件。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台湾省籍考生、港澳同胞及其眷属:省外侨办出具的《河南省归侨侨眷证明信》或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信。

(入选国家“千人”和省“百人”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中国籍子女:须提交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出具的其父母《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明》。)

 (5)少数民族考生:考生本人的及户口薄。

(2012年12月31日之前迁至移民安置区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考生:安置地县级人民移民部门出具的考生移民明及在安置地的户籍手续。)

2.非加分类项目

(1)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须提交《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和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

(2)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飞行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须提交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4)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须提交退役军人证件。如属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则按加分类项目“(3)”申报。

 (5)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须提交省公安厅出具的证明。

 (6)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须提交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可以多项分别申请。

(二)申请办法

少数民族考生:根据户口本及信息进行审核。如临时证等无法读取芯片信息的,应要求考生更换,确保读取信息核对无误。

其它类别的照顾对象须在网上提交申请。操作办法: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照顾条件申请”页面,选择相应项目申请。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可以多项分别申请。网上申请的时间为3月6日9:00 --3月10日17:00。

我省在今年高考报名考生信息中增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信息项。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照顾对象申报的操作办法,自行上网如实申报,后期省招办将与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对接核验。

(三)资格审核

考生申请后,须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所在学校,班主任、校长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证件原件和签字盖章的复印件一并交县(市、区)招办审核。非在校生交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县(市、区)招办审核后,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考生证明材料经县级招办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招办主任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属于少数民族(加分类项目的第5项)以及非加分类照顾对象的,复印件存档,原件退回考生;属于加分类项目1-4项的,原件连同签字盖章的复印件上报省辖市招办。

县(市、区)招办审核通过的照顾对象汇总上报省辖市招办审核。其中:少数民族照顾对象由省辖市招办依据考生报名集的图像进行复核,其他加分类项目(加分类项目1-4项)要审核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分类汇总造册,由省辖市招办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省招办(省直管县招办直接报省招办),加分类项目1-4项须同时上报证明材料原件及签字盖章的复印件。上报时间为3月28日。

各级要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考生班主任负有直接审核责任,校长负有抽审责任,县级招办负有主审责任,省、省辖市招办负有核查责任。各地可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细致的审核办法。

教师子女在高考中能获得加分照顾吗?

成人高考报考层次有高起专、高起本、专升本三种报考层次,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学历分为本科和专科两种,大部分考生都需要参加10月份的全国统考才能顺利被录取,有些人基础比较差可能对于录取不是那么信心十足,好在成人高考有照顾加分政策,比如年满25周岁能加20分,那么还有哪些人能加分呢?

成人高考加分条件有哪些?报名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审核未通过的、申请照顾加分(除贫困山区县以及25周岁以上照顾加分外)的考生须进行现场审核,具体的加分条件入下: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2、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省委、省确定的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山区县考生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7)年满25周岁人员。

(8)其他符合教育部规定照顾对象的考生。

3、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湖北成人高考免试入学条件目前2021年的成考免试入学条件还没有公布,但是政策不会发生太大变化,我们可以用2023年免试入学条件作为参考。

一、大体育赛事获奖者

1、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2、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3、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注意:

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二、国家级荣誉获得者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 称号。

2、“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 -扶( 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注意:

上述人员须本人申请并出具、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及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

四、役兵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注意:

上述人员须本人申请并出具、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兵退役证。

符合以上四个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申请湖北成人高考免试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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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不能,高考加分政策如下: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表彰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5、考生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

扩展资料

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高考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调度,教育部考试中心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教育考试院命制试题。考试日期为每年6月7日、8日。

高考的录取方式用网上录取,志愿填报方式,将全国的大学分为2个批次,此外,还有许多高校进行自主招生,但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百度百科——高考加分政策

2023年黑龙江高考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和审查有关事宜通知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我省高考照顾加分政策正式出台,该政策确定,省级优秀学生、少数民族考生、国家二级运动员等9类学生可享受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加分幅度在5到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和以往不同的是,今年可享受加分政策的对象多了两个,一是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二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经省招委审核批准,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

可以享受照顾加分的9类考生为:(1)应届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2)应届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等五个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含)以上者,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3)应届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往届生在2002年1月1日至2004年5月20日期间,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获单项前五名的队员、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以及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经省招办测试、认定后,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4)革命烈士子女和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6)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7)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8)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经省招委审核批准,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9)省级三好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考报名二次确认要做什么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和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30日至11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台湾籍考生,自治县考生申报审核时间由相关审核单位确定。

二、认定范围及标准

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政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同时具备几项照顾条件的,只能选择一项申报。各类照顾录取政策的条件按以下范围、标准认定。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需审查的有效证件:《退出部队现役证》原件和退役士兵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证明材料。二者一致,予以认定。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需审查的有效证件:《退出部队现役证》原件,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奖章、《立功受奖证书》原件。核实所提交的材料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不一致不予认定。消防救援人员考生需审查的有效证件由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审核认定。

烈士子女考生,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需审查考生家庭户籍簿和《烈士证明书》或《见义勇为烈士证书》原件。二者一致,可确认考生为烈士子女。

1.有效革命烈士证明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统一印制、统一编号,并加盖有市级民政部门公章的“革命烈士证明书”。

2.因见义勇为牺牲被评定为烈士人员的子女:需出具县级以上人民颁发的《见义勇为烈士证书》原件。

如因烈士牺牲注销户口以致现居民户口簿中无烈士姓名的,可由当地公安部门和烈士原所在单位同时出具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或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有效证件:军人子女考生需出具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颁发的《立功受奖证书》及与证书相符的军功章和立功受奖登记表。核实所提交的材料是否与考生的父或母一致,不一致不予认定。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消防总队审核认定。

2.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或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有效证件:军人子女考生需出具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2005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新式《残疾军人证》原件和《评残审批表》复印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消防总队审核认定。

因公牺牲军人根据军人职级情况,批准单位由团级至战区级不等。

有效证件:军人子女考生需出具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颁发的《因公牺牲证书》原件。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消防总队审核认定。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或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或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有效证件:军人子女考生需出具考生父或母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材料。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消防总队审核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或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考生。

需审查的有效证件:《退出部队现役证书》。如《退出部队现役证书》遗失或丢失,应提供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证明材料。消防救援人员考生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消防总队审核认定。

2.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残疾人民警察需审查的有效证件:由省民政部门统一颁发的《伤残人民警察证》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旧版《伤残人民警察证》等级套改新版办法为:特等套改一级、一等套改。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认定,以公安机关颁发的《公安英模证明书》和《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为准。

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其子女称为归侨子女。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其在国内的子女称为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指祖籍台湾省的我省户籍考生。

户籍在自治县且学籍在自治县的高级中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全国院校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三、申报程序

第一项至第五项照顾录取政策申报程序

申请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由考生自行申报。县招生考试机构受理申报和初审。应届高中毕业生将申报照顾录取相关的证书、证明信及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提交所在学校,由学校集中报县招考机构初审。社会考生携带相关的证书、证明信直接到县招考机构申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初审合格后,县招考机构认真填写《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及汇总填写《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汇总名单》,将审查表、汇总表和照顾录取信息数据库上报市招考机构。市招考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对考生的照顾录取资格进行复审,对复审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上签字、盖章。

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申请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由省消防总队负责审核,最终合格名单由省消防总队于2023年4月20日前报送省招考院。

第六项照顾录取政策申报程序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申请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统战部提出申请,县统战部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名单逐级上报到省统战部负责复审,最终合格名单由省统战部于2023年4月20日前送至省招考院。

2.台湾省籍考生申请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由考生持由省台办出具的并加盖有“黑龙江省人民台湾事务办公室”公章的“台湾省籍青年证明信”原件到报名确认所在地招考机构进行申报。

第七项照顾录取政策申报程序

由考生自行申报。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组织申报,由考生本人填写《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并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居民原件,考生所在中学收齐相关材料后,交自治县招考机构。社会考生由自治县招考机构负责受理,申请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居民原件,并填写《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交自治县招考机构。自治县招考机构会同当地高中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享受第七项中考生相关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将考生学籍合格名单和相关材料汇总后报当地民族事务局。自治县民族事务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名单逐级上报到省民宗委负责审核确认,最终合格名单由省民宗委于2023年4月20日前送至省招考院。

四、公示

1.市招考机构将申报第一项至第六项照顾录取政策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下发县招考机构,合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在校内公告栏和考生所在班级公示,和社会考生由所在县招考机构在办公地点公告栏或其他媒体向社会公示。市招考机构利用当地网站公示全市所有合格考生名单,有关信息保留至当年高考录取结束。

2.申报第六项照顾录取政策中的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和第七项自治县照顾录取政策考生名单由各级统战部和各级民宗委部门进行公示。

3.申报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合格考生名单由消防总队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4.省招考院将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集中公示全省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5.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类别。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须保留至2023年年底。

五、数据上报及建立档案

县招考机构将符合照顾录取政策考生信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管理信息系统“高考报名管理”中的“照顾录取政策申请”功能进行上报,各市招考机构审核无误后于2023年4月20日前上报省招考院。

县招考机构将符合照顾录取政策考生的相关证书复印件、证明信原件和《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原件装入考生档案袋。自治县民族事务局将复审合格考生的《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交自治县招考机构建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申报照顾录取政策合格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考生交报名确认地招考机构建档。

六、有关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责任。各级招考机构和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两人以上审核制度,具体落实各环节责任人,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加大宣传力度,防止漏报、错报。各级招考机构和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考生所在中学和当地媒体等进行宣传,及时将照顾录取政策的申报时间以及申报条件、范围和标准向社会和考生所在学校进行宣传,防止考生漏报、错报。

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各级招考机构要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严格审查考生的申报资格。加大打力度,坚决取缔弄虚作,徇私舞弊行为,对制作或涂改的伪证书、证明、居民户口簿等人员交有关部门核实查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照顾录取资格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

2.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汇总表

3.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

4.黑龙江省照顾录取类别代码表

下面列举出高考报名二次确认要做的事情:

一、何时结束?该项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报名单位确定。

二、核验什么?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工作由报名单位负责,主要是核验考生身份和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同时现场集考生电子照片。

高考报名的同时将集部分照顾政策资格考生信息,符合相关照顾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以供审核确认。

网上报名时集的照顾对象包括: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的5A级青年志愿者等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他照顾类型由相关部门审核并提供名单,不在高考报名时集。

三、要携带哪些材料?完成网上个人信息填报并缴费的考生本人持居民户口簿、件原件(往届考生还需持高中毕业证明,京外就读应届考生还须持就读学校开具的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意见,在职职工还须持单位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

四、了解图像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一、基本要求

1、报名图像应使用报名考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报名年度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数字化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255>),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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