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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查询到录取信息是志愿没提交吗_未查询到录取信息
tamoadmin 2024-05-18 人已围观
简介出现“暂无录取信息”的原因1、考生还未填报志愿。考生并没有参与现在进行的批次的志愿填报工作。2、录取还未结束,未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填报了志愿,但是高校的录取工作还没有结束,因此没有出现录取信息。3、填报志愿未被录取。该生没有达到高校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要求。4、可能是你所报考的学校还没有开始录取,不同的学校开始的时间和工作进度都不一样,这跟学校层次高低无关。一、录取流程有以下这些步骤:1、招生办公室(
出现“暂无录取信息”的原因
1、考生还未填报志愿。考生并没有参与现在进行的批次的志愿填报工作。
2、录取还未结束,未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填报了志愿,但是高校的录取工作还没有结束,因此没有出现录取信息。
3、填报志愿未被录取。该生没有达到高校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要求。
4、可能是你所报考的学校还没有开始录取,不同的学校开始的时间和工作进度都不一样,这跟学校层次高低无关。
一、录取流程有以下这些步骤:
1、招生办公室(其他省市是相应招生办公室)会将该考生档案投到某某院校。
2、院校下载并审阅信息后,符合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会给出预录取的意见,并上传考生信息;对不符合院校招生条件的做出退档处理,并上传考生信息。
3、省招生办公室审验院校上传信息,对院校的预录取的考生再次检验,如无问题,上传审验意见,并把考生档案状态置为拟录取状态。对院校做出退档的考生检验后,上传审验意见,并把考生档案状态置为自由可投状态。
4、省招生办公室再次进行检录,核查无误后,置考生档案状态为“录取”。
二、高考录取查询方法
1、根据每一个考生所属的省份,然后在本省份的高考招生考试网上查询,找到高考招生考试网的“录取查询”一栏后,点击进去,然后输入考生的身份信息就可以进行查询了。
2、就是进入每一个考生所填报的学校的网页内进行查询。打开一个网页,输入该校的名字,找到高考查询的字样,然后点击进去,根据上面的要求输入自己的身份信息就可以查询了。
3、这是相对最简单的一种方法,考生所填报的学校的招生办事处打电话进行咨询,然后根据招生办所问的问题,将自己的身份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告诉招生办的人员,然后招生办的人员会直接将录取情况告诉你。
4、考生也可以拨打自己所属省份的高考分数查询的官方电话,然后根据里面的语音提示输入相应的信息,然后电话中就可以直接恢复自己的高考录取情况了。
三、社会考生报名条件
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4.报考军队院校者须注意以下几点:
必须是高中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男女比例有一定限制;
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军队院校体检标准。
5.报考公安部所属院校年龄不超过22周岁(外语专业不超过20周岁)。
6.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可以报考。报名时须持有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高考录取查询无录取数据的意思是:
1、很遗憾你没考上;
2、可能未到该批次录取;
3、有可能档案正在审查中。
在录取工作结束之后,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会向考生提供录取信息公开查询及申诉渠道,并按规定将有关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有的考生查询了几次都显示“"还没有录取结果信息”,这不代表你没被录取,只是录取信息还没反馈。考生可以先去所报院校的官方网址进行查看,切记录取结果最终以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
录取结果一般在每个录取批次开录后的2-3天可以查询到。但因各高校录取时间不一致,录取结果不是一次性公布,且存在征集志愿的情况,所以有些考生的录取结果甚至要等到这个批次录取完才能查询到。
录取开始一两天还没消息不一定是代表没有被录取;但是如果你所报的批次都在征集志愿了,你还是没查到录取信息,这个时候,你就该去登录志愿征集系统,填写征集志愿,如果你无法填报征集志愿,这就代表你在这个批次已处于预录取或录取状态,请耐心等待录取结果!如果能填,证明你原先所填报的志愿没录取到你,这个时候你就要慎重填报征集志愿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