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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辽宁省高考录取分数线,2017辽宁省高考投档线
tamoadmin 2024-07-08 人已围观
简介1.2017年辽宁高考少数民族能加分吗辽宁警察学院2017年录取分数线官网未公布,辽宁警察学院2018年本科录取分数线如下:辽宁警察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预留计划不超过学院本科招生计划的1%,按照公安部《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录取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扩展资料辽宁警察学院录取办法说明:1、投档比例提前录取批次投档比例为计划招
1.2017年辽宁高考少数民族能加分吗
辽宁警察学院2017年录取分数线官网未公布,辽宁警察学院2018年本科录取分数线如下:
辽宁警察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预留计划不超过学院本科招生计划的1%,按照公安部《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录取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
扩展资料辽宁警察学院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提前录取批次投档比例为计划招生数的110%;高职专科批次投档比例为计划招生数的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除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还必须参加单独的体检面试。
(1)、报考公安、司法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公安厅和省招办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体检、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合格者方可报考(标准和要求可参见招生简章中考生须知)。
(2)、报考非公安司法类专业(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必须参加与学院联合办学单位组织的专业面试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布的《航空安全员体能项目考核标准》),面试和体检都合格的考生才可以报考该专业。
3、院校志愿及录取,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公安、司法类本科专业参加提前批次录取;高职非公安专业参加高职专科批次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语文”、
“外语”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6、公安、司法类本科全省统招,只录取参加当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辽宁省户籍考生。
7、非公安司法类专业(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全省统招,录取时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分数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8、司法类本科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无专业志愿和专业志愿服从的考生不予录取。
辽宁警察学院官网-辽宁警察学院2018年本科录取分数线公示
辽宁警察学院官网-辽宁警察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7年辽宁高考少数民族能加分吗
2017年高考分数线一本二本的分数线:
1、第一批本科理工类456分,文史类545分;
2、第二批本科理工类361分,文史类453分;
高考中各种分数线的实际意义:
1、省控线(本科线):省控线,全称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指省考试院根据河北全体考生当年高考成绩水平和各高校的招生生源计划集合,相应确定的一个录取新生的最低成绩(总分)标准。我们又叫做本科线;
2、投档线(提档线):投档线是指以院校为单位,按招生院校同一组别(历史或物理)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1:1.05--1:1.1),在投档过程中自然形成的院校调档最低成绩标准。每一所院校都有自己的投档线(也称提档线或调档线);
3、院校录取分数线(录取最低分):院校录取分数线是指各高校在对省招办投出的考生档案进行审录、全面择优并完成录取后,所录取考生的最低分数;
4、专业录取线(专业线):院校按照招生简章规定的进档考生专业分配原则,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安排后,该校各个专业所录取考生的最低投档分数就是该校各专业的录取线。也就是说,该校有多少招生专业,即会有多少条专业录取线;
5、线差:线差是指专业录取线与院校录取线的差值我们叫做专业录取线差等。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是指高校通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认可的入学方式选拔录取本科、专科学生的活动。
高校、高级中等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考生等,在高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认定及处理,适用本办法。
辽宁省2017年高考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高考加分政策公布如下:
1。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烈士子女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5。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6。台湾省籍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7。获得省级、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报考辽宁省属、市属高校,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8。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9。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0。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1。同时符合两种以上加分投档政策的考生,不可兼得,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