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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高考监考员,高考监考员时间安排
tamoadmin 2024-07-26 人已围观
简介1.北京6万高考考生如忘带证件是否可先“刷脸”进考场?2.关于专升本考试泄题,你们怎么看3.2017年高考注意事项(六大要点)4.高考期间 成都车子限号吗?5.2017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方式修订版6.2017高考数学选修没涂,我做的第一题,会怎么样7.2017年高考发生了哪些意外?从准考证号是能知道考场号的。一般准考证号是14位,第五、六、七位数为考场号;第八、九位数为考生座位号,每个考场统
1.北京6万高考考生如忘带证件是否可先“刷脸”进考场?
2.关于专升本考试泄题,你们怎么看
3.2017年高考注意事项(六大要点)
4.高考期间 成都车子限号吗?
5.2017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方式修订版
6.2017高考数学选修没涂,我做的第一题,会怎么样
7.2017年高考发生了哪些意外?
从准考证号是能知道考场号的。一般准考证号是14位,第五、六、七位数为考场号;第八、九位数为考生座位号,每个考场统一按01-30依次编排。
准考证一般印有考生姓名,照片,考生号,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如:高考准考证,会考准考证,公务员准考证等。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凭本准考证和(军人)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2、笔试时,开考前20分钟凭两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考试中须将两证放在课桌右上角上接受检查。上机考试时,应交验两证。
3、进入考场,只能带铅笔、橡皮、钢笔、圆珠笔等必备工具,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磁盘,以及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和计算器、手提电脑、PDA等工具和其他物品。
4、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笔试开考3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
5、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笔试时,待监考员将答题卡和试卷收齐后才能依次退场。上机考试时,按要求处理好机器后才能退场。
6、如试卷有字迹不清,卷面缺损,磁盘损坏, 可举手提问。有关试题内容等问题不得提问。
北京6万高考考生如忘带证件是否可先“刷脸”进考场?
可以的,可以带机械表,但是不可以带电子表以及电话手表。
高考考场都会有钟表在黑板正上方,所以不用太担心看不到时间的问题。
不过可能各个考场的规定有所不同,有些监考老师会禁止带除必要文具以外的物品。
负责参加社会文化和技术理论学习人员的考核监管。监考官一词:是在中国古代社会的科考制度中,担任参加科考举子们的考试监管工作。
关于专升本考试泄题,你们怎么看
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于今明两天进行,部分省(区、市)由于考试科目设置不同,6月9日仍安排有考试科目。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今年全国高考报名考生共940万人,北京市有6万余名考生。如果本市考生入考场时发现忘记带准考证或有效居民,可允许考生先进考场应考,但须提前配合监考员进行相貌验证并要求结果相符。
考生忘带证件可先“刷脸”进考场
今天有6万余名考生参加北京市2017年高考。今天上午的考试科目为语文,考试时间是上午9点到11点半,下午3点到5点进行的是数学科目考试。
每年高考期间,总有考生遇到各种突发情况,比如忘带或丢失准考证、等。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今年若出现忘带准考证和的情况,考生可以先进入考场。但是考生要经过相貌核验才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同时考生还须按照监考员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准考证或有效居民补送到考点进行验证。
听力考试期间不能做其它题
北京市教委提醒广大考生,拿到卷子后,应快速通览全卷,若发现试卷有重印、漏印或字迹不清现象,可举手询问,并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
考生还需特别注意,英语听力期间考生不能做其它部分试题。如果听力考试期间考生做其他部分试题,将按“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处理。另外,如果英语听力考试出现听力磁带或设备故障等问题,考点将启动应急预案使用备用听力磁带或备用设备,申请考试时间顺延,将所延误的时间予以补足。
此外,考生有7类物品不可以带入考场,分别是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涂改液、胶带、修正带、文字材料,以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包括iwatch)等。
今年试卷取全网络阅卷
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必须起立,如果站着继续做题,或者交头接耳,将会被认定为违纪,取消该科目的成绩。同时,考生不能将草稿纸、答题卡、垫板、试卷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否则将以违纪论处,即取消该科成绩。
市考试院提示考生,今年北京市高考各科目均取网上评阅方式,因此考生作答时要注意答题规范,非答题区内不要答题。
2017年高考注意事项(六大要点)
专升本考试泄题是属于违法行为。
2015年11月1日之后将被视为刑事犯罪,2015年11月1日之前将被视为纪律犯罪。具体的处罚取决于情况的严重性,一般是取消分数,禁止参加考试几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
添加新文章在刑法第284条第284条之一:“谁组织国家考试规定的法律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或者拘役,还应当或者单处,被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提供欺骗工具或者其他协助,实施前款犯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考试中弄虚作,或者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答疑材料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私自替人或者允许他人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扩展资料:
2017年3月11日,监考人员发现一名在黑龙江省普通高校2017年第19次入学考试中的考生因使用照相设备而被撤考。该学生将被禁止在三年内参加考试。
第2号的监考人。2017年3月3日上午9点15分,黑龙江省2017年高考结束后不久,考点将一名年轻男子带出考场。监考人员发现南岗区第四中学的一名警官正在考场附近巡逻,并求助报警。
原来,监考人员在巡视考场时发现该考生在考场内,试图秘密使用拍摄设备对发出的试卷进行拍照。监考人员发现了装置,将该学生带离考场。根据规定,监考人员立即取消了该考生的考试成绩,并对其进行为期三年的禁考处罚。
该学生随后被警方带走。但该考生只承认射击设备是从网上购买的,但拒绝透露射击的目的和传输给谁。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高考期间 成都车子限号吗?
考前三天,心态平稳最关键
到了现在,对知识的掌握都已成定局,此时,倒是平稳心态,让自己在高考中发挥出最高的水平才是关键。
1、考前3天,适当“热身”
在考前3天,很多考生认为万事大吉,完全不沾书本,这是十分错误的。此时,重要内容虽然已经掌握,但还是要适当浏览一下,如历史、地理、政治的基本知识,语文的文学常识,英语的单词,数学的公式等。已经考过的试题也应该看一看,把经常出错的地方再强化一下,适当做一点“热身题”。
所以,建议考生在考前3天最好还是适当翻阅一下书本,这样不仅使这些重点内容始终在大脑中处于待提取的激活状态,而且可以使自己心里踏实。
2、考前1天,注意细节准备
考试前1天的考生可以在头脑中“放**”式地适当回忆第二天的考试科目内容,不需要再进行细化的复习。有的考生越到考前越会突然产生“还有很多问题没解决”的想法,这时候可以针对自己担心的问题翻阅资料,但点到为止即可,不需要再过多细化,自己吓自己。
在考前1天,考生关键是做好备考的细节工作:比如饮食要遵循自己平时的饮食习惯,不要参加剧烈的运动以免体能消耗过大,不要长时间上网、打游戏以免过度兴奋,要熟悉考场选择好到达考场的路线,认真检查考试时所使用的准考证、文具等,避免第二天出现遗漏现象等。
3、进入考场,先熟悉环境
考试当天上午,考生可以适当提早到达考场,选择自己最熟悉、干扰最少、路程最短的线路,避免因太早抵达考场而紧张或太晚到考场而匆匆忙忙。一般提早半小时到达考场即可。
一般来说,人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比较容易放松。所以在进入考场后、尚未发试卷前,考生最好先熟悉一下考场环境,比如考场教室前后布置、自己所在的位置如何、周围考生情况、监考老师模样等。另外,在考卷发下来后,考生最好先翻阅试卷,同时翻阅时要着眼于大致了解试题题型,不要过多地注意具体某几道或者某一道考题的内容。
4、考试中途,避免紧张
考试时,有的考生做着做着会突然出现“卡壳”的情况:看着眼熟的题型但脑海中却一片空白。如果考生在思考之后仍理不出头绪,可以先缓一缓,跳过去做其他题目,等平静后再返回原题解答。灵感往往在不经意间迸发,不要总在一道题上“胶”着不放,也不要想“为什么以前做过现在做不出来”。
还有的考生,在刚开始做题时或者做题中途会越做越紧张、呼吸急促、心情压抑,这时候建议考生闭上眼睛深呼吸,憋气5~10秒钟后再把胸中闷气缓缓吐出;或者暂时停笔,看看考场外的花木、建筑等风景,转换思维。在放松的同时积极暗示自己“我绝对不会出现任何意外”。
5、考后适当休息,学会遗忘
当一门考试结束后,考生最好不要跟熟悉的同学、老师过多交谈,尤其避免通过各种办法对答案的情况。建议考生要学会遗忘,考完后回到自己的休息地方,无论自己发挥得好与不好,尽量做到考完一科忘一科,把立足点放到准备下一科的考试科目上。另一方面,家长也要注意避免询问考生“考得怎么样”等与考试相关的话题。
上午或者下午考试结束后,考生不要剧烈运动,有可能的话洗个澡放松,保持适当休息。很多考生在考前一天和考试期间常常会因失眠而着急,建议考生,即使睡不着觉也不必有太大的心理负担,千万不要闭着眼睛使劲想睡,相反,可以在黑暗中长时间睁着眼睛,这样很快就会有睡意。
考生睡不着该咋办1.每天睡觉前为自己营造一个睡眠环境,比如幽暗的灯光,轻柔的音乐,干净的被褥,让周围充满足够的暗示——该休息了,好好地睡一觉吧!
2.可以在睡不着的时候做一些放松练习,深深地吸气,速度很慢,吸入足够多的气体后,停止片刻,然后慢慢地呼出,缓慢、均匀,反复几次,使得身体放松,如果不是很严重的失眠,即可入睡。
3.冥想疗法:躺在床上设想自己处在平静的小溪旁边或者躺在平静的沙滩上,有助于入睡。牛津大学的研究人员发现,失眠者在床上回忆令人放松的风景胜地,会比其他催眠方法平均提前20分钟入睡。
4.情绪放松:上床之前,应确保自己的情绪平稳,人处在放松的状态之中。睡下之前,可做一些有助于放松自己大脑的活动。如果睡前想看一会儿电视,或听一会儿音乐,应避免将音量放得很大。睡前看书时灯光不宜很亮。此外,进行片刻沉思,有助于放松。
5.饮食助眠:晚饭不要吃得太多,对于那些不容易入睡的人,下午和晚上最好不要喝含有的饮料。
如果以上做法都不奏效,说明失眠在某种程度上与心理稳定程度有关,可以运用心理调整的方法,考生想想有哪些不足与问题,针对这些不足与问题,还能做些什么,能做到什么程度,有哪些是已经不可能去弥补的了。明确这一点后,就不必再为这些忧虑了。
6.作息时间不要改变
考前一天不能完全放松,也不能过度用功。作息时间要和原来基本保持一致,让孩子保持固定的生理节律和心理节律,在考场上才能稳扎稳打。
7.做题练手进入状态
考前这一天做题的目的就是练手、热身、找感觉,第二天在考场上可以马上进入状态,正常发挥。王极盛建议,以做过的题目为主,不用做得太多,关键是一做就会,一会就有信心。另外,通过练手,使自己一直处于良好的状态中,头脑敏捷,能够迅速启动、迅速反应。
8.网游篮球不要再玩
考生不要看大喜大悲、忽起忽落的电视节目,也不要玩枪战、打斗等情节激烈的网络游戏。可以进行适当的运动,但绝对不能过于剧烈,篮球或游泳都不可取。因为在复习的重压下,身体很长时间没有锻炼,如果玩得太多了,第二天肯定肌肉酸疼、精神疲惫,而且一旦受伤,轻则在考场上就要一边答题一边承受身体上的痛苦,重则根本上不了考场。
9.考试用具亲手准备
考试所需的铅笔、橡皮、尺子等,家长要让孩子亲手去准备,不要代替。代替往往会漏掉一些东西,或者大人和孩子互相依赖,结果谁都没有做。不过家长一定要督促孩子,还得进行必要检查。考试前一天,家长要尽早对照准考证或“考生须知”上的要求帮孩子检查,万一有准备不足和漏掉的东西可以马上补救。
高考前一天,考生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恐慌、害怕、担心、焦虑。考生不要提前睡觉,睡不着会心绪不宁,造成失眠;如果睡不着觉也不要吃安眠药,早上起不来影响就更不好了;可取一些有效方法来帮助睡眠:睡前喝一杯热牛奶、用热水泡脚10到15分钟;自己用大拇指脚底的涌泉穴(脚心凹下去的地方),顺着一个方向缓慢地有节奏地72次。还可以数数,从1数到100,再从100数到1,情绪很快会平稳下来。
营养专家谈高考1、要让孩子吃饱、但不能太饱。注意老年人有句话叫“饿了发呆,饱了犯困”,现在的家长一般不会让孩子饿着,但也不能吃得太饱,如果吃太多、太饱,血液都到肠道和胃去了,大脑就会供血不足,而且缺氧,能量不足就会使孩子在学习、考试时反应迟钝。由于高考期间天气炎热,再加上学习紧张使得孩子的食欲降低,此时,家长应选择孩子平常爱吃的食物,变换花样做得可口一些。
2、多给孩子吃一些主食。现在很多家庭很少吃主食,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因为大脑的能量来源只有一个,就是葡萄糖,而葡萄糖的主要来源就是主食,如果吃太多鸡鸭鱼肉等动物类食品而不吃主食,就会造成葡萄糖不足,这对考生的营养健康来说是很不利的,所以考生在高考复习阶段要注意主食的摄入。
3、注意新鲜蔬菜和水果的供应。此类食物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和膳食纤维,维生素C既可促进铁在体内的吸收,更重要的一点,它还可增加脑组织对氧的利用。另外,这类食物还可帮助消化,增加食欲,尤其在炎热的夏天,本来食欲就低,加之复习考试紧张,就更不想吃东西了,吃一点新鲜水果可以开胃。
4、适当给孩子吃一些粗粮杂粮,如红豆、绿豆、糙米、标准粉等等。这类食物含有丰富的维生素B1和膳食纤维,一方面维生素B1本身对增进食欲能起到很好的作用。另一方面,维生素B1还可以帮助大脑利用血糖产生能量,使大脑更好地工作。
5、不要迷信补脑类的保健品。目前还没有一种保健品已经证实了对大脑有促进作用,所以服用保健品对考生来说意义不大,但可以适当服用一些维生素、矿物质之类的补充剂。
四类物品不能带入考场 考前“踩点”不可省略
考前看考场这一环节不可缺少,还要确定至少两条交通线路。考生还应搞清用不同交通工具的赴考路线、以及所需时间,以便考试当天有多种选择,以备不时之需。
看考场回来后,就可以着手准备考试所需物品了。考生需要带的考试用品包括:《高考准考证》,每年高考都有忘记带准考证的现象,一定要提前准备好;写字用的笔、涂答题卡用的2B铅笔、橡皮、直尺、三角板、圆规。是否带表,因个人习惯决定。此外,可准备一些零钱以备不时之需。记下带队教师的电话号码,有紧急情况可及时同带队教师联系。
2B铅笔要准备至少两支,以免万一出现断芯的情况。最好再带一把削铅笔的小刀。书写用的笔也要准备两支以上。
橡皮要好用的。不要再带那种外表漂亮、造型多样但擦净效果差的橡皮,关键要看橡皮的实际效果,能不能轻易地把浓度较深的2B铅笔的印迹擦去,考前提前试用一下为好。还要注意,最好不要带那种十分柔软的橡皮,因为这种软橡皮在擦拭时,方向不是很好掌握,而答题卡的格子间隔通常很小,很容易不小心把其他题目的答案也擦掉。因此最好选用那种软硬适中的橡皮。
如果可能,戴眼镜的考生可准备好一副备用眼镜。所有考试用品最好放在透明的袋里,出门前检查时一目了然。
有四类物品是不能带入考场的:一、通讯设备,如寻呼机、手机等。二、电子存储设备,包括计算机、文曲星、电子词典、随身听、MP3等。三、涂改液、修正带等修改用具。有些考生习惯用涂改液,但在高考考场上是不允许使用的。四、其他考场规定禁止带入的物品,如草稿纸等。
高考中得高分必看的几个考试技巧1、按要求规范答题
按要求规范答题是得高分的关键所在。按要求,答题时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书写,因为扫描后试卷模糊易失分;一定要在规定区域内答题,因为超出范围会在扫描时被切掉。认真答题,仔细检查,防止在答题过程中出现错字、别字、漏字或写错字母,更不要出现漏答题目或答错了题目位置等非智力因素的失分现象。
2、关键词不可遗漏
高考改卷,按点得分。在阅卷过程中,评卷老师的注意力集中在关键词或者关键步骤上,有则得分、无则失分;而且往往注意答对部分,对于答偏答错部分常常无暇顾及。所以考生在作答时,要尽量避免下笔千言、离题万里的情况,回答要切合题意答出关键词。在回答不自相矛盾的情况下考生可以多分点,尽可能地从不同的角度答得全面些,不然如果只是从一个角度或只回答一个方面,答得再完整也只有一个得分点。
3、回答要有技巧
高考改卷,对于可给可不给的分,一般的处理原则是尽可能地给分。所以每个评卷老师都有误差分内的拍板权,因此,要想拿到误差分,就必须让评卷老师满意,因为加起来就是好几分了,故应当予以重视。实践证明,要多得分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卷面要整洁,字迹要工整,层次要清楚。如果书写模糊,涂改很多,会造成难以辨认,也不能给分。2)能答则答,不能答也要有条理地答上几点。3)概念要准确,叙述要简明,尤其避免不分点, 嗦嗦一大堆,很容易影响阅卷人员的阅题速度,给寻找关键词带来麻烦,引起失分。4)依题作答,不要乱涂乱画。
4、审题清楚多方思考
现在的高考以能力立意为主,答案合理即给分。故考生平时备考时要侧重于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不要仅停留于死记硬背上。回答问题时要注意审题,把题干关键条件、所问问题理解透彻。回答时要避免丢三落四的情况,或者一看太难,就犹犹豫豫,改来改去,或者干脆不答,就一分也没有,造成失分。所以答题时要多方面思考,勇于解答。
高考生应考如何做到“六要六忌”(1)要谨小慎微,忌粗心。审题、解题、组织答案需细心,关键字眼、中心思想要抓准,运算过程、书写过程要谨慎,尽量避免因非智力因素而带来的不必要的失分。
(2)要充满斗志,忌怯场。信心是成功的法宝,哀兵必败,历来如是。踏入考场要精神抖擞,斗志昂扬,忌无精打,甚至畏惧三分。
(3)要先易后难,忌盲目。在每科考试题目中,难题均占有一定的比例,考生做题要先易后难,一方面可以赢得时间,抓住基础分,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因难题而造成对信心的动摇,所以解题时忌“从一 而终”。
(4)要知难而上,忌畏缩。前面所说的先易后难,是从方法上的要求,而这里的知难而上则侧重于毅力方面,要求遇到难题要有一股拼劲。
(5)要处乱不惊,忌烦躁。考试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问题,比如,教室周围环境的影响,难题的困扰,题型的新颖,设问的刁钻等。这就要求要处乱不惊。要知道,若有以上问题的出现是很正常的事情,只要保持良好的心理素质,以不变应万变,一切均可迎刃而解。
(6)要坚守最后一分钟,忌好胜心理。时间就是胜利,珍惜一分钟,有可能减少你一分甚至几分的失误。答完卷后,要认真检查,反复核对,切忌为出风头而草率交卷。要恪守“不到最后一分钟绝不停笔”的良训。
考场意外如何应对1.问:考生忘带或遗失“考试证”怎么办? (答:考生如果忘记带或遗失“考试证”,请立即报告监考教师,经考点确认其身份后,先参加考试。如果确认丢失由区、县招办补发;如果忘记带则请领队教师帮助取来送至考场。)
2.问:丢了怎么办? (答:提前到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开一张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3.问:对试卷有疑问怎么办? (答:考生对试题(包括外语听力考试)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不涉及试题内容),可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再询问,监考人员须当众解答。)
4.问:考试过程中要上厕所怎么办? (答:一般来说,考生最好在考前上厕所,如确有要求,可举手向监考老师汇报。)
5.问:考试中无意弄脏或损坏试卷、答题卡怎么办?(答:考生可举手向监考老师汇报,申请动用备用试卷、答题卡。 )
6.问:考生在考试中出现晕场、不舒服,怎么处理?(答:建议考生在考前稳定自己的情绪,做好心理调节,每个考点有配有校医,如考生实在不舒服,可报告监考老师,可在考点简单治疗。)
考生答卷十点提醒
1.认真填写本人信息(姓名、考试证号等),字迹要清晰工整。
2.监考教师粘贴在考生答题卡上的条形码是识别考生信息的主要依据,考生要认真核对条形码上打印的姓名、考试证号是否有误,保持条形码的整洁和完整,不要在条形码上面和周围随意涂写。
3.作答客观题时,必须用2B铅笔按填涂示例填涂,修改答案时要用橡皮擦拭干净,但注意一定不要使答题卡破损。
4.作答作图题时,必须用2B铅笔绘、写清楚,线条及符号等须加黑、加粗,以保证扫描后图像的清晰度。
5.作答非客观题时,必须用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作答,不得使用铅笔、红笔、钢笔或圆珠笔等。书写时字迹要工整、清晰,字体不要写得太大太密,答题行距不宜过密。如答题卡上有暗格,须按暗格书写,防止超出答题区域。
6.作答非客观题时,必须在答题卡上指定的题号位置作答,题号顺序不能颠倒或错位。否则,可能造成错位的答题内容无效。这是因为考生答卷经扫描、切割后发给相应的评卷教师,评卷教师根据评卷分工只对某一题的答案进行评阅,如不按指定位置书写作答,发给该题的评卷老师评阅的将是另外一题的作答内容,其答卷无效。
7.作答非客观题时,必须在该题答题区域的黑色矩形边框内作答,上下左右均不得超出黑色边框。超出黑色矩形边框的答题内容将不被计算机显示,也将无法评分。考生答题时往往容易在右边框超出边界,或写到右边框附近字体越写越小,挤在一起,无法辨认,须多加注意。
8.修改非客观题答案时,须先将废弃的书写内容划去,然后紧接着在其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书写时与正文一样不能超过该题答题区域的黑色矩形边框,并在原题号规定答题区域内作答。
9.在作答非客观题时,如在规定区域内书写不完,或答错区域,或超出规定区域答题等,不要惊慌失措,应报告监考教师,在监考教师指导下作出相应处理。
10.务必保持答题卡清洁,不得折叠、污损。
提醒:高考答题切忌先答题后集中涂卡
针对以往高考中考生容易发生的失误———先做题,后集中填涂机读卡,导致涂卡时间不够,影响高考成绩这一现象。
考试前1天的考生可以在头脑中“放**”式地适当回忆第二天的考试科目内容,不需要再进行细化的复习。有的考生越到考前越会突然产生“还有很多问题没解决”的想法,这时候可以针对自己担心的问题翻阅资料,但点到为止即可,不需要再过多细化,自己吓自己。
在考前1天,考生关键是做好备考的细节工作:比如饮食要遵循自己平时的饮食习惯,不要参加剧烈的运动以免体能消耗过大,不要长时间上网、打游戏以免过度兴奋,要熟悉考场选择好到达考场的路线,认真检查考试时所使用的准考证、文具等,避免第二天出现遗漏现象等。
3、进入考场,先熟悉环境
考试当天上午,考生可以适当提早到达考场,选择自己最熟悉、干扰最少、路程最短的线路,避免因太早抵达考场而紧张或太晚到考场而匆匆忙忙。一般提早半小时到达考场即可。
一般来说,人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比较容易放松。所以在进入考场后、尚未发试卷前,考生最好先熟悉一下考场环境,比如考场教室前后布置、自己所在的位置如何、周围考生情况、监考老师模样等。另外,在考卷发下来后,考生最好先翻阅试卷,同时翻阅时要着眼于大致了解试题题型,不要过多地注意具体某几道或者某一道考题的内容。
4、考试中途,避免紧张
考试时,有的考生做着做着会突然出现“卡壳”的情况:看着眼熟的题型但脑海中却一片空白。如果考生在思考之后仍理不出头绪,可以先缓一缓,跳过去做其他题目,等平静后再返回原题解答。灵感往往在不经意间迸发,不要总在一道题上“胶”着不放,也不要想“为什么以前做过现在做不出来”。
还有的考生,在刚开始做题时或者做题中途会越做越紧张、呼吸急促、心情压抑,这时候建议考生闭上眼睛深呼吸,憋气5~10秒钟后再把胸中闷气缓缓吐出;或者暂时停笔,看看考场外的花木、建筑等风景,转换思维。在放松的同时积极暗示自己“我绝对不会出现任何意外”。
5、考后适当休息,学会遗忘
当一门考试结束后,考生最好不要跟熟悉的同学、老师过多交谈,尤其避免通过各种办法对答案的情况。建议考生要学会遗忘,考完后回到自己的休息地方,无论自己发挥得好与不好,尽量做到考完一科忘一科,把立足点放到准备下一科的考试科目上。另一方面,家长也要注意避免询问考生“考得怎么样”等与考试相关的话题。
上午或者下午考试结束后,考生不要剧烈运动,有可能的话洗个澡放松,保持适当休息。很多考生在考前一天和考试期间常常会因失眠而着急,建议考生,即使睡不着觉也不必有太大的心理负担,千万不要闭着眼睛使劲想睡,相反,可以在黑暗中长时间睁着眼睛,这样很快就会有睡意。
2017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方式修订版
即使有限号也不会影响参加高考的考生!看看2017年的情况吧!
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将于6月7日(周三)、8日(周四)进行,成都市69526名考生将在全市56个考场参加考试。6月4日,成都市交管局发布2017高考保障通告,承诺坚决做到“不让一名考生因交通问题影响高考”的服务承诺,最大限度地保障高考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送考车提前申请可不限号
高考期间,成都交警将继续推出接送考生、运送监考人员的号牌尾号为3、4、8、9的车辆,在6月7日(周三)、8日(周四)不实施尾号限行管理措施的高考便民举措,给予接送考生、运送监考人员的受限车辆最大通行需求。
此项便民举措的实施流程如下:
1、考生家长及高考监考人员所驾车辆,如属于接送考生、运送监考人员的受限车辆(号牌尾号为3、4、8、9),必须提前在考生、监考老师所在学校、教育部门进行申请登记。
2、学校、教育部门在统一接受申请时,应对考生、驾驶人、车辆号牌(蓝、黄牌照)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并加盖单位鲜章,提交到辖区交警分局。
未通过学校、教育部门进行申请,并上报交警部门备案的受限车辆,违反成都市中心城区尾号限行管理措施,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畅通高考服务热线”电话公布
成都交警为保障高考期间中心城区道路的安全畅通,确保通讯线路畅通、有效,为高考考生提供及时的交通帮助,正式向社会“畅通高考服务热线”:962122。该热线电话设在交管局智能交通指挥中心,由值班人员全时值守,交管局局领导坐镇指挥,对考生及高考相关人员的交通求助,均予以及时接受、及时调度、及时指挥、及时帮助。此外,各分局、区县交警大队也公布了服务热线。成都交警承诺,“接到高考考生的交通求助后,民警确保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2017高考数学选修没涂,我做的第一题,会怎么样
为进一步严肃国家司法考试考风考纪和工作纪律,规范对国家司法考试中违纪行为的处理,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修订制定情况,决定对《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2008年9月16日司法部令第114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决定给予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当场发现的,由考点总监考人决定给予其责令离开考场的处理,并经考区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前述规定处理: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户口簿、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二)故意妨碍监考人员或者其他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殴打监考人员或者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的;
(四)有其他严重或者严重扰乱考场秩序行为的。”
二、将第九条修改为:“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决定给予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当场发现的,由考点总监考人决定给予其责令离开考场的处理,并经考区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前述规定处理:
(一)有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情节严重的;
(二)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材接收或者发送与考试内容相关信息的;
(三)组织,或者为他人实施组织行为提供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
(四)为实施考试行为,非法获取考试试题、答案或者向他人非法出售、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的;
(五)代替他人考试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六)有其他特别严重行为的。
应试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前款规定情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将第十二条第(十二)项修改为:“非法出售、提供、泄漏应试人员有关情况、数据或者未经批准向社会发布有关考试信息的;”
四、将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司法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报名人员、应试人员诚信档案,记录司法考试违纪人员信息及处理结果,建立报名人员、应试人员信用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并与其他部门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2008年9月16日司法部令第114号发布,根据2016年9月14日司法部令第135号《司法部关于修改<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司法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保证考试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人员、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
第三条 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本办法对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人员、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根据本办法规定由监考人员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的,监考人员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处理,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
第四条 处理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五条 报名人员提供虚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由其报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作出报名无效的决定;已经参加考试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由司法部撤销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并收回、注销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 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考场场内监考人员给予口头警告,并责令改正;经口头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场内监考人员报考点总监考人决定给予其责令离开考场的处理,并报考区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决定取消其本场考试成绩:
(一)违反规定随身携带书籍、笔记、报纸、稿纸、通讯工具、电子用品等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至指定位置的;
(二)考试开始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的;
(三)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仍未按规定在试卷、答卷(答题卡)标明的位置填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或者不粘贴条形码的;
(四)考试期间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的;
(五)在考场内喧哗、走动或者有其他影响考试秩序行为的;
(六)未在与本人准考证号相符的位置就座答题的;
(七)答题用笔不符合规定的;
(八)抄写试题或者本人答案带出考场的;
(九)考试期间违反规定擅自出入考场的;
(十)有需要给予相应处理的其他违纪行为的。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在给予相应处理的同时,应当责令应试人员将有关物品交由场内监考人员统一保管。
第七条 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考场场内监考人员报考点总监考人决定给予其责令离开考场的处理,并报考区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决定给予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抄袭、查看、偷听违规带进考场的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二)考试开始后被查出携带电子设备的;
(三)以讨论、互打手势等方式传递答题信息的;
(四)与他人交换试卷、答卷(答题卡)的;
(五)偷看、抄袭他人答案或者同意、默许、协助他人抄袭本人答案的;
(六)在答卷(答题卡)上作提示标记或者在非署名处署名的;
(七)故意损毁试卷、答卷(答题卡)、条形码或者将试卷、答卷(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八)有需要给予相应处理的其他违纪行为的。
第八条 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决定给予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当场发现的,由考点总监考人决定给予其责令离开考场的处理,并经考区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前述规定处理: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户口簿、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二)故意妨碍监考人员或者其他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殴打监考人员或者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的;
(四)有其他严重或者严重扰乱考场秩序行为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 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决定给予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当场发现的,由考点总监考人决定给予其责令离开考场的处理,并经考区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前述规定处理:
(一)有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情节严重的;
(二)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材接收或者发送与考试内容相关信息的;
(三)组织,或者为他人实施组织行为提供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
(四)为实施考试行为,非法获取考试试题、答案或者向他人非法出售、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的;
(五)代替他人考试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六)有其他特别严重行为的。
应试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前款规定情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 在评卷过程中发现的下列涉嫌情形,由评卷专家组确认:
(一)应试人员在答卷(答题卡)上做提示标记;
(二)应试人员答卷(答题卡)笔迹前后不一致;
(三)两卷以上(含两卷)答案文字表述、答案信息点错误高度一致(雷同)。
确认前款规定情形的具体标准,由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制定。评卷专家组确认应试人员有前款规定情形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行为成立的,由司法部根据其事实和情节,依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二年内或者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
第十一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停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工作:
(一)不认真履行考务工作职责的;
(二)违反国家司法考试有关规定,造成后果的。
第十二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停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工作,并作出禁止其再从事司法考试工作的处理,同时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准予报名、发放准考证的;
(二)纵容、包庇报名人员、应试人员违纪的;
(三)考试期间擅自将试卷、答卷(答题卡)带出或者传出考场的;
(四)擅自变动每场考试开始或者结束时间的;
(五)未经批准擅自交换负责监考考场的;
(六)用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协助应试人员答题的;
(七)在运送、接收、保管试卷等环节丢失、损毁试卷,在监考、评卷、成绩核查等环节丢失、严重损坏答卷(答题卡)的;
(八)指使、组织考试或者参与有组织的;
(九)在考试开始前泄露试题内容的;
(十)外传、截留、窃取、擅自开拆未开考试卷或者偷拆已密封答卷(答题卡)的;
(十一)偷换、涂改答卷(答题卡)或者私自变更成绩的;
(十二)非法出售、提供、泄漏应试人员有关情况、数据或者未经批准向社会发布有关考试信息的;
(十三)利用考试工作便利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四)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
第十三条 监考人员或者其他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有本办法规定违纪行为的,在依照本办法实施现场处理措施的同时,可以对违纪人员用的工具、材料及相关试卷、答卷(答题卡)取必要的保全证据措施,并应当将应试人员违纪的事实、情节,查收的证据以及现场处理情况,在《违纪行为处理报告单》上作出记录,并由二名以上监考人员或者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考试结束后,《违纪行为处理报告单》及有关证据,经考点总监考人审查确认后,报送考区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
第十四条 对报名人员、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处理,总监考人、相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违纪行为处理报告单》上作出记录并签字,相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并加盖公章。
对应试人员给予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二年内或者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作出处理决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制作《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决定书》,并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决定书》送达被处理人。
第十五条 对应试人员作出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二年内或者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处理决定之前,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告知应试人员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应试人员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第十六条 报名人员、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对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违纪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七条 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工作中,有对应试人员进行挟私报复或者诬陷等行为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对其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八条 报名人员、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因违纪行为受到处理的,作出处理决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第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于每年国家司法考试结束后,将本地区考试违纪的情况及处理结果报司法部备案。在考试组织和考试进行的过程中发生特别严重的考试违纪的,应当及时向司法部报告。
司法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报名人员、应试人员诚信档案,记录司法考试违纪人员信息及处理结果,建立报名人员、应试人员信用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并与其他部门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
第二十条 本办法所称“考区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是指设置考区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5年7月29日司法部令第号发布的《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2017年高考发生了哪些意外?
如果是答题卡没有标明题号可以举手问监考老师是不是答题卡有问题,如果是自己没有选择题没有涂卡,那就不会得分。因为现在都是使用电脑阅卷,电脑扫描出来发现没有做题,自然不会给分。
高考时考生得到试卷(卡)后,考生须立即核对试卷(卡)是否当堂考试科目,清点试卷的张数、页码,检查试题有无漏印、字迹不清或试卷(卡)有无破损,发现上述问题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
高考规定试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得到答题卡后,须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考生须在答题卡的规定区域用0.5毫米黑色墨迹签字笔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座位号,并在答题卡背面左上角用2B铅笔填涂自己的座位号。
扩展资料:
高考注意事项
1、答题卡的排列顺序是:按座位号的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排列,点名卡放在答题卡上面,多余的答题卡放在后面。
2、整理答题卡时,需将每张答题卡的截切线对齐,即检查答题卡左上角的缺角是否对齐。答题卡按要求顺好号后,放进答题卡袋,经验卷员验收合格后,再在答题卡袋贴上封条(监考员必须在试室密封答题卡袋)。
3、对漏收答题卡的处理要求
严禁漏收答题卡。对漏收的答题卡,省考试中心一概不给予承认,作缺考处理,并追究监考员责任。
2017高考已经结束,现盘点2017高考中的十大意外:
1、忘带准考证
又是忘带准考证,老生常谈的问题,但每年总是犯,但今年更离谱——老师忘带了全班的准考证。
6月7日早上,重庆九龙坡区育才中学高考考点的一位女老师,就因为忙着督促考生按时赴考,将几十名学生的准考证落在了宾馆,赶到考场后才发现。
交巡警护考民警迅速启动预案,用提前准备的爱心护考摩托车带着女老师一路“逆行闯灯”,最终将证件及时取回,确保了考生的顺利参考。
2、忘带
西安西工大附中考点外,一位奶奶在路边哭泣。经询问得知,原来是孩子忘记带,这位奶奶急忙回去取,又赶着送过来。“我都七十岁的人了,生怕把娃耽误了。”奶奶说道。看着眼泪不止的老奶奶,交警在一旁不断安慰。
3、遗落
湄江高级中学高三(22)班一个女同学,不小心将掉进了河里,湄江高级中学老师在浑浊的河水中为她打捞。
4、考试迟到
上午9点17分,温州华侨中学考点,一位考生因为迟到17分钟,比规定的“15分钟迟到时间”多了2分钟,被禁止入场考试。最后该考生只能遗憾地表示:“来年再战。”
5、交通意外
6月7日早晨7点多钟,在渝遂高速公路G93收费站附近,一辆红色小轿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失控撞上了道路中间的隔离护栏。高速公路执法人员在现场处置过程中,发现车上的两个人是要去南开中学监考高考的老师。
执法人员果断决定,首先保证两位老师不误监考,事故待监考完后再处理。陈老师说,如果不是执法人员果断处理,没有交巡警的大力帮助,他们根本无法按时赶到考场。
6、忘带考试用具
昨日下午,距英语考试还有25分钟,长春市省实验考点,一考生忘带了眼镜。警务老师在得知消息后,立即拨打电话联系相关人员去取眼镜,在开考前5分钟,眼镜被送达。考生家长感激不已。
7、跑错考场
广州一名参加高考的女同学原本在113中学考试,却错跑到华附考场,紧急中向交警求助。很快地,交警蜀黍就把该考生送达正确考场。
8、考前意外事故
临考前几天,小张在晚自习放学路上发生意外,尾椎骨折,为了不耽误今年的高考,淄博市张店区教育局为她开辟了备用通道,小张可以在家人的陪同下走进考场。
9、广场舞风波
6月6日高考前夜,广东惠州许多大妈自发暂停广场舞,但也有队伍照常继续。有大爷表示,如果因为高考不让他们跳舞,是剥夺他们锻炼身体的权利。
10、情绪失控
6月7日上午,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大城子镇五金高层一名21岁男子轻生跳楼,据了解,该男子为某高中复读生,家长称是考前压力太大所致。